内容摘要:会议和《意见》都强调,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全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和《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务院关于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第一次会议和第一份文件,被誉为“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湖南省委、省政府将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列为“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成立了全省少数民族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每年680万元省级少数民族文化专项资金,加上民族自治地方的本级少数民族文化专项资金,全省专项资金总额达到1200多万元。“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一直重视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关键词: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文化;意见;国家民委;文化工作;文化建设;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化服务;少数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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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2日至13日,全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随后,国务院印发了第29号文件《关于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议和《意见》都强调,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全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和《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务院关于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第一次会议和第一份文件,被誉为“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为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指明方向
2006年5月,中央领导批示,国家民委会同有关部门主持制定政策,支持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为此,国家民委会同8个部委组成了联合调研组,于当年6月在12个省区进行调研,形成了3份材料。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感到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这个工作非常重要,任务也非常紧迫,这和民族地区在文化方面出现的基本问题是相关的。”国家民委原副主任丹珠昂奔说。
调研组发现:一是外来文化商品大量涌入,占到了民族地区销售量的70%以上;二是民族文化事业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出现了萎缩,少数民族万人拥有图书量只有0.52种,人均只有0.3册,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一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濒临消失;四是基础设施薄弱,投入不足,人才匮乏。
因此,《意见》重点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在调研的基础上,国家民委会同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文物局一起起草《意见》。《意见》草稿形成后,征求了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7个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先后修改50多稿,最终形成了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送审稿。
2009年6月10日,《意见》经国务院第68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7月5日,《意见》由国务院正式下发。
《意见》起草遵循3个原则:一是指导性与操作性相结合;二是以解决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和特殊问题为立足点;三是重点关注少数民族文化的内在弱势和外部挑战。
对于《意见》的指导性,丹珠昂奔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解释道:“这个文件要梳理清楚党和国家制定的民族文化政策,搞清楚现状,搞清楚各民族群众多元化、多层面的文化需求,引进新理念,解决新问题,解决好准确指导、科学指导、有效指导的问题。”
同时,丹珠昂奔强调,操作性方面要切实解决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衔接,“能够真正改变现状,统一思想,有真金白银。因为这个问题是时代的呼唤,光说空话不解决问题,谁也不会满意。”
在这三个原则指导下,《意见》的内容包括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原则要求、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体制机制、加强领导等,一共23条,为推进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