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武侠”一词中“武”与“侠”的最初构型及表意,其实并没有直接而明显的关联,但两者后来的意义却因为趋同而成为一个非常稳定且影响很大的名词。对这两字进行形义分析诠释,不仅对于更好地认识历史悠久的中国“武文化”、“侠文化”及其融合,而且对于更好理解并创作真正富有中国特色的“武侠(功夫)”影视剧,都有很好的认知价值和积极影响。在中国武侠文化中,哪里有以强凌弱、欺压无辜等不公平的事情发生,哪里就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和除暴安良的侠士显露身手、“替天(人道的公平正义)行道”。这充分表达了中国武侠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以及中华文化根深蒂固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最终决定争斗胜败的关键在于道义而不是武力的观念密不可分。
关键词:中国;表意;武侠文化;武功;武侠影视剧;叙事结构与;内涵;武力;影响;戈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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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一词中“武”与“侠”的最初构型及表意,其实并没有直接而明显的关联,但两者后来的意义却因为趋同而成为一个非常稳定且影响很大的名词。对这两字进行形义分析诠释,不仅对于更好地认识历史悠久的中国“武文化”、“侠文化”及其融合,而且对于更好理解并创作真正富有中国特色的“武侠(功夫)”影视剧,都有很好的认知价值和积极影响。
“武”字出现在甲骨文中,它的构型和现代汉语基本保持一致,就是在“戈”字左下方加一个“止”字。作为一个会意字,其基本意义是表示人持戈而行或持戈而立,与“戈”字左下方加一个“人”字的“戍”的表意非常接近,甚至可以说基本一致。“戍”在上古的经典解释就用作动词 (《说文解字》:“戍,守边也。”),“武”则通常用作名词并与军人、军队、武力、兵器、打仗等意思相关 (如 《诗经·小雅·渐渐之石》:“武人东征。”)。
正是由于“武”在上古时的意义既相对特定又比较宽泛,所以其文化内涵及解读就与“戍”不可同日而语。其中,最为经典的要数《左传·宣公十二年》中的相关论述:“晋所以霸,师武臣力也。今失诸侯,不可谓力。有敌而不从,不可谓武……潘党曰:‘臣闻克敌必示子孙,以无忘武功。’楚子曰:‘非尔所知也。夫文,止戈为武……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这就是所谓“武有七德”,也是“止戈为武”著名典故的出处,还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到《易·履》为什么将“武人为于大君”(依靠武力取得政权成为君王)视作“凶兆”。可见,中华民族很早就对使用武力具有非常正确的理性认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与文字形态上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的“侠”字就有了很多的相同之处,尤其在“禁暴”、“安民”方面更是高度一致。
“侠”的形义结构比较耐人寻味。《说文解字》:“侠,俜也,从大夹声。”“俜,使也。”“夹,持也,从大侠二人。”根据 《说文解字》关于这三个字的解释,可以得到关于“侠”的基本意思应该有这样两个:一是《辞海》所认可的“通‘挟’、‘夹’”;二是根据《说文解字》相关解释可以概括出来:指有两个(小)人可以供其(大)役使。前者主要强调“侠”的个人能力,和勇武相关,后者侧重强调“侠”的身份和权力。但这两点都不能直接与 《韩非子·五蠹》关于“侠以武犯禁”或《史记》所谓“游侠”的意义很好地勾连起来。根据《说文解字》“夹,持也,从大夹二人”这个解释来看,“夹”、“侠”不仅是通假字,还很可能是古今字。两者构型的不同之处仅仅在于:“夹”的构型由三个“人”字组成,“侠”则由四个“人”字组成。其中“大像人形”之“大”,表示一个“孔武有力”的人。在这个“孔武有力”之人的两个手臂下,有两个比较小的 “人”字——表示两个被保护的弱小之人,而不是被役使的弱小之人。在“侠”字构型左侧的一个单人旁,其表意与很多汉字中的单人旁一样,都表示和“人”相关。在此主要表达对“孔武有力”之人保护弱小之人行为及精神的肯定和赞美 (如果说是役使两个弱小之人则完全相反了),即表示“侠”的思想行为本质上符合人类价值和人道精神。因此,与其说“武”和“侠”的组合是因为两者都具有“孔武有力”的内在意义,不如说因为“武”和“侠”两字对中华民族而言,都具有“孔武有力”之人应当去努力制止暴力、保护弱小、安定社会的这种文化认同。
在中国武侠文化中,哪里有以强凌弱、欺压无辜等不公平的事情发生,哪里就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和除暴安良的侠士显露身手、“替天 (人道的公平正义)行道”。这不仅是中国古代武侠文化的基本表达,也是中国武侠小说叙事结构与行为动作的最一般模式。当这样的叙事结构与动作模式被直接延伸到武侠影视剧中的时候,不仅因为其非常符合影视艺术的某些特性(如情节的追逐性和动作的造型性)而比较容易带来较大的成功,而且常常因为其生动地传播着中华武侠文化的积极内涵与正面价值 (如《精武门》、《少林寺》等)而具有很好的文化影响力。
应该看到,武侠影视剧中的武功打斗设计只是动作造型层面上的,其叙事、动作模式所写意传神的部分才是其关键的文化内涵之所在。所谓武侠影视剧的关键文化内涵,主要涉及的一点其实就是关于中国古代文化中的“武德”。
按照中国传统文化中的 “武德”,一切武术、武器和武装的基本功能,都应该是为了防身、自卫和扼制一切非正义的暴力和战争。所以,习武的最高目标是为了“不武”;制造各种武器是为了最终消除一切武器;建设军队是为了最后达到 “平天下”的 “垂拱而治”。因此,在中国历史上和现实中,很多得正传的武功大师在教授弟子的时候,经常会讲的一句话,就是千万不能利用自己学到的武功去欺负弱小,更不能滥杀无辜,只有在需要维护社会公正、保护人间弱小和迫不得已自卫反击的情况下才使用。这充分表达了中国武侠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以及中华文化根深蒂固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最终决定争斗胜败的关键在于道义而不是武力的观念密不可分。
毋庸讳言,武侠影视由于其在叙事结构与动作模式等方面的特色,已比较成功地走向了世界。只要继续重视并守住其文化内涵与独特表现形式上的精髓,就能使得它的当代发展既花团锦簇,又万变不离其宗,成为中国影视走向世界并很好影响世界的一个重要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