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作为第三种模式的“专业合作社”,则主要试图模仿美国的纯经济性合作社模式,无视中国村庄,不符合中国实际。2006年颁布, 2007年 7月 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声明,专业合作社是由“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2006:第2条)。第二是由国家建立一个更合适的制度框架,来更清楚有效地推动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尤其是把部分支农资源转交给以社区和农民为基础的合作社。《让农民合作社运行更好实力更强——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就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相关政策答记者问》。
关键词:农民;粮食;黄宗智;中国;小农;农场;生产;社区;专业合作社;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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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论证,中国的“旧农业”——谷物生产——今天主要运作于一个行政模式之下,而“新农业”——高值蔬菜、水果、肉-禽-鱼和蛋奶——则主要运作于一个放任的市场模式之下。在国际市场竞争和粮食价格相对低廉的压力下,前者起到保护中国谷物生产和“粮食安全”的作用,但也显示倾向过度依赖指令性手段和无视农民意愿的弱点。后者则成功地凭借市场收益激发了小农的创新性,但经常受到市场价格波动的冲击以及商业资本的榨取。作为第三种模式的“专业合作社”,则主要试图模仿美国的纯经济性合作社模式,无视中国村庄,不符合中国实际。本文提倡,中国应该模仿“东亚”模式的半政府性综合农协,扎根于村庄社区,由此往上延伸到乡(镇)、县(市)、省、中央各级政府。它们主要为小农提供“纵向一体化”的产品加工和销售服务、技术咨询与服务、信贷服务、组织农资供销、组织社区活动,并参与国家政治来维护小农利益,一如日-韩-台历史经验中,其人均国内总产值以及工农业所占相对比例大致相当于如今中国的那段时期。
【关键词】旧农业 新农业 日-韩-台综合农协 马克思主义 新自由主义
中共中央连续十三年(2004年至2016年)的“一号文件”都以发展农业为其主题。它们详细,具体地讨论了农业,但它们没有区分旧的“大田”农业(主要是谷物种植,也包括棉花和油菜籽)以及新的,资本和劳动双密集的高附加值农业,诸如(高档)蔬菜和水果、肉-禽-鱼和蛋奶。这两种农业其实是在十分不同的制度环境和原则下运行的,一个主要是行政管理的模式,另一个则主要是放任的市场主义模式。清楚地区别两者的异同和利弊会使我们对它们有更清楚的理解。
这些“一号文件”所提出的另一个模式是专业合作社,那是个模仿美国的模式,意图围绕某些专业产品而组织纯经济性的合作社。但合作社如今的发展其实不尽如人意,甚或令人感到沮丧。在目前的制度环境下,以及国家在实践中偏重的要么是行政要么是放任两大模式,现有专业合作社所起的作用其实比较有限。
本文分析了此三大模式的利弊及其成因。文章提出,如今需要的是结合三种模式各自的优点:放任的市场来继续激发农民的创新性,国家来领导和设置更合适的制度环境,以及扎根于社区的综合性农协来为小农提供加工和销售的“纵向一体化”服务,并确保农民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