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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子、人情的秩序功能及其当下变异
2017年08月17日 09:00 来源:《文史哲》 作者:黄金兰 字号

内容摘要:内容提要:面子、人情曾在传统熟人社会中发挥出积极的秩序功能:面子不仅可以激励人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也可以抑制其不良行为。一、面子、人情:源自中国传统熟人社会的独特文化机制一般而言,社会分工不发达、社会流动性低的前现代社会,都可能是一个熟人社会,这一点我们从尼斯关于共同体的判断便可窥见一斑。二、面子、人情的秩序功能在心理学界,尤其是本土心理学界,对面子、人情的概念及其运行机制已有相当的讨论,此处不作重复介绍。结语:在熟人社会渐行渐远之际面子、人情等熟人社会文化机制,曾在传统社会中发挥着积极的秩序功能:作为一种心理机制的面子,可以通过作用于人的行为而对社会秩序产生重要影响。

关键词:人情;面子;熟人社会;传统社会;舆论;文化;血缘;秩序;权力;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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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面子、人情曾在传统熟人社会中发挥出积极的秩序功能:面子不仅可以激励人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也可以抑制其不良行为;人情在物质匮乏的年代承担着社会互助的功能,经由此种互助,人们之间还能形成一种紧密的社会团结。然而在当下,随着传统“熟人社会”的式微,这两种文化机制因生存土壤的改变而出现了功能上的变异,进而产生了一种反秩序的倾向。由于评价标准的日趋物质化,面子成了种种不当逐利行为的诱因,人们为了片面追求物质利益,甚至不惜以违法、犯罪为代价;面子运作的虚假化,不仅给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诸多不良影响,而且易导致公共权力的腐化。随着“礼尚往来”平衡的被打破,人情不再是社会互助与团结的纽带,甚至沦落为一种敛财或行贿的手段,充当着社会分裂的推手。曾经具有积极秩序功能的面子与人情,何以会在当下成为秩序的破坏者?当下社会舆论结构的变化,当是主要原因。

  关键词:面子 人情 熟人社会 陌生人社会 公共权力 社会舆论

   作者简介:黄金兰,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标题注释: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小传统的法治面向”(16FFX035)的阶段性成果。

  一、面子、人情:源自中国传统熟人社会的独特文化机制

  一般而言,社会分工不发达、社会流动性低的前现代社会,都可能是一个熟人社会,这一点我们从滕尼斯关于共同体的判断便可窥见一斑。在滕尼斯的论述中,人类共同体最初体现为血缘共同体,后来发展并分离出地域共同体,再后来又由地域共同体发展出精神共同体;其中,血缘共同体表现为行为上的统一性,地域共同体表现为居住空间的共享性,精神共同体则表现为人们心灵和信仰上的相依相伴①。滕尼斯的研究揭示出,传统社会中的人们,生活于各种不同形式的共同体之中,而无论哪种形式,都能为他们提供稳定的共处空间或共享领域,通过这些共处与共享,人们之间自然而然地可以达到十分熟识的程度。在此意义上可以说,“传统社会是个熟人社会”这一判断,不仅适用于中国社会,也适用于西方社会乃至任何其他类型的社会。当然,我们需要进一步指出,中国传统熟人社会与其他类型的熟人社会有着本质的差异。

  为什么这样说?原因在于,虽然传统社会大体都属于熟人社会,它们在内部构造上却很不一样。不妨通过中西传统社会的对比来对这一判断作出说明。在西方传统社会,虽然同时存在着血缘、地域和精神共同体,三者的重要性却截然不同;其中,精神共同体具有压倒性优势——滕尼斯强调,精神共同体才是“真正的人的和最高形式的共同体”②。这意味着,在西方传统社会中,精神共同体的意义和价值被格外看重,尤其是当基督教作为大一统宗教的时代,以信仰为纽带的教会共同体才是人们最重要的结合形式。换句话说,西方社会的血缘联系并不像中国社会一般具有特别的重要性。关于这一点,我们甚至可以从古希腊、古罗马的文化传统中找到根据。如所知,在古希腊和古罗马,也存在着家神崇拜,但此一崇拜明显不同于中国的祖先崇拜。我们的祖先崇拜牢牢建基于血缘联系之上,并且经由这一崇拜,人们对于血缘的认同被不断强化;而古希腊、古罗马的家神崇拜,尽管起初的确与血缘密不可分,其后续发展却一步步地淡化着人们之间的血缘联系。据法国历史学家古朗士的考察,古希腊、古罗马的宗教形式经历了一个由家内宗教到部落宗教再到城市宗教的不断拓展过程。尽管古希腊、古罗马的每个家庭都崇拜自己的家神,但与此同时,不同家庭又可以相互约定共同信奉某一神灵,进而组成胞族;不同胞族仍可以约定共同信奉某一神灵,进而形成部落;不同部落还可以约定共同信奉某一神灵,从而组成城市③。由古朗士的研究不难看出,在古希腊、古罗马,尽管起初的家内宗教与血缘有着内在关联,但当家内宗教向部落宗教和城市宗教扩展时,血缘的重要性被不断弱化,甚至完全被忽略了。后来基督教在西方世界的大肆扩张,又再一次从观念上淡化了血缘的重要性——在基督教的教义里,个人与上帝的关系具有压倒性的优先地位,亲属关系相对于人神关系而言便显得微不足道。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基本可以认为,在西方社会,血缘联系并非最为重要。反观中国社会,尽管偶尔或局部地域也存在着信仰共同体,但人们更看重的归属却是血缘和地域共同体;并且,在信仰、地域和血缘三种社会联系中,血缘一直占据着核心地位。无论是费孝通意义上的“差序格局”,还是瞿同祖所说的“同心圆式的社会结构”,都表明血缘是中国人一切社会联系的起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种社会联系——我们甚至可以说,血缘不仅是中国人社会联系的起点,也是其行为指向和人生意义的最终归宿。这一点,不仅深深蕴藏于民间观念当中,也体现在作为官方正统的儒家思想中。冯友兰曾指出,“在旧日所谓五伦中,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关于家底伦已占其三。其余二伦,虽不是关于家者,而其内容亦以关于家底伦类推之。如拟君于父,拟朋友于兄弟”④。可以说,在中国传统社会,血缘被塑造为并且事实上也是人们之间最重要的联结纽带,以血缘为基础的社会关系是人们最核心、也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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