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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羚:各方激辩社会抚养费存废
2014年12月11日 11:35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王羚 字号

内容摘要:社会抚养费存废之争正在成为媒体、论坛、朋友圈里热议的焦点话题。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背景下,社会抚养费的存续备受考验。国务院法制办将汇总各界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做出社会抚养费存废的决定。

关键词:社会抚养费;公平;国务院法制办;计划生育政策;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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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抚养费存废之争正在成为媒体、论坛、朋友圈里热议的焦点话题。有赞成修改法律使之完善的,也有力倡尽快取消社会抚养费的,相异观点交锋激烈。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背景下,社会抚养费的存续备受考验。

  修改还是取消

  11月20日,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将卫生计生委报送国务院审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及起草说明等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总的来看,针对公布的《条例》,两种鲜明的态度形成针锋相对之势:彻底取消社会抚养费,和通过法规修订,完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

  11月27日,人口学者黄文政、梁建章联合撰文,建议暂停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冻结使用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

  11月28日,广东省惠州市旅游局局长、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等六位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提出闭会建议,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使得当前已经处于超低水平的总和生育率能有所提升,以缓解已经非常严峻的老龄化形势。

  12月8日,大量社会各界人士联名致信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法制办建议,取消社会抚养费。随信寄去的,是一本厚达834页的联署者留言簿。

  中国现在人口总和生育率已经低至1.3,为超低生育率水平,由于政策限制、养育成本高企等原因,年轻一代的生育意愿不高。号称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的中国,其人口结构已经严重扭曲,出现老龄化和少子化并存的局面。鉴于此,对于本意在于限制生育的社会抚养费,最为理性且有益的措施应该是根据现实需要作出调整,迅速取消之。

  作为对各方舆论的回应,12月2日,国家卫计委召集部分学者解读社会抚养费等问题。与会专家认为,《条例》修订后,原来社会批评比较多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一、收支混乱等情况将会得到有效地治理,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将会更加规范。

  中国人口学会秘书长解振明认为,目前还不是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最佳时机。他认为,随着老百姓生育意愿的不断变化,《条例》可能会慢慢宽松,到最后可能只约束了很少的人。如果每年只有百分之一二的人超生,对其他百分之九十多影响不大,那政策可能会变化。

  取消社会抚养费的一个重要论据是目前民众整体生育意愿很低,单独二孩政策放开近一年,仅有7%左右的符合政策人群申请二孩准生证。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助理宋健认为,目前评价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效果为时尚早。

  “如果(一两年之后)还是像现在,反应平平,大家有生的,有不生的,或者你让我生我还不生呢,我觉得那时候自然而然也就放开了。”宋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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