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社会学家称中国人是“关系主义者”,强调在中国家庭似的小关系网和圈子文化的普遍性。
关键词:圈子;圈子文化;治理;差序格局;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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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社会学家称中国人是“关系主义者”,强调在中国家庭似的小关系网和圈子文化的普遍性。
●法律、道德往往让位于圈子的利益,公共权力成为各种圈子的私家领地,都对社会的良性治理构成了极大的挑战。
●为一己之私、追逐小圈子利益而牺牲社会整体利益的现象并不是圈子和关系本身的错,而是贪婪纵欲、好大喜功又短视近利的错。
●圈子文化可以为恶,使公共权力私人化,也可以为善,形成很多自组织团体,重要的是如何抑其恶而扬其善。
最近抓贪腐抓出了一些窝案,打老虎打出了团伙,所以又有人会感慨中国的“关系社会”的“劣根性”。这种认识情有可原,但这样的思维是不全面的。关系与圈子就和法律一样,都是工具,可以用来为恶也可以用来为善,且都是一个社会治理机制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只是一个是非正式机制,一个是正式机制,各有功能,也各有利弊,需要相辅相成才能带来好的社会治理。好的关系治理可以带来和谐关系、礼治社会,自治团体和社群伦理,但关系和圈子落在没底线的人手上,却成了特权、后门,裹挟进圈子的人,称兄道弟,互相吹捧,出了问题,百般包庇;对圈子外的人则多方刁难,排斥打击,落井下石。同样的,法律落在这些人手上也一样为恶,走漏洞,操控立法,造就一堆“华尔街肥猫”,危害社会。
“差序格局”的文化心理助长了“圈子现象”
关系和圈子是全世界到处都存在的,去关系化后的原子化社会是不健康也不可持续的,这在中国更是不可能办到的,因为关系人情深植在我们的文化基因之中。大多数中国的社会科学家对此进行过分析描述。例如,许烺光根据“情境决定论”解释中国文化。梁漱溟称中国社会为“家伦理本位社会”。沿着这一思路,心理学家黄光国称中国人是“关系主义者”,强调这个社会里的关系导向。所有这些论点都强调在中国家庭似的小关系网的重要性。
对于中国社会的人际关系格局形成原理的分析,有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的“差序格局”理论。而形成这种“差序格局”的文化基础,就是梁漱溟所谈的“家伦理本位”文化。正如《论语》里所讲述的,对于父亲偷羊的正确处理方式应该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也就是诚实是应该的,但在特殊情境下父为子、子为父说了谎,还是能被接受的。儒家是以“己”为起点从亲人间的“孝悌”入手推广到他人,这种思想应用到日常人伦中,爱变得有差等,于是形成了社会关系的“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的文化心理让中国社会的各个地方都形成了“圈子”现象,尤其是在商场、官场上,那些有资源、有权力的人形成的小圈子更可成为有足够实力的小团体。既可以为善,变成办事有效率、有效能的团队,一加一大于二,发挥小集体的战斗力;也可以为恶,将权力私人化,为小集团的利益不惜损害整体利益。善恶之间,关键就取决于小圈子里从领袖到成员,其行为有没有愿景、能不能做到“礼法并治”,也就是说,有没有大家都会遵守的非正式规范或正式法则,并能有效地动态平衡礼与法的矛盾,化解原则与利益的冲突,以及平衡圈内圈外的不同利益。
需要做的是充分了解这种“圈子文化”,通过制度的改良和优化实现良性治理
“圈子”由关系连接而成,当极端的情况出现的时候,搞关系的人会用一切手段来拉近自己与圈子中核心人物的距离,从而换取最大利益。因此我们看到,不论是政界、商界,还是文化界、学术界乃至普通百姓,人人似乎都以自己属于某个圈子为荣,想尽办法进入圈子,寻找自己的利益代言人,依靠圈子的力量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在极端情况下,法律、道德往往让位于圈子的利益,公共权力成为各种圈子的私家领地。种种情况,都对社会的良性治理构成了极大的挑战。对此,有人主张用法治取代德治,有人主张去关系化,还有人主张以契约道德取代传统道德。尽管目前社会上存在法治不彰的现象,加强法制建设也是应该的、必须的,但是要用法来取代道德,或以契约交易的关系取代讲仁义、讲博爱的人际关系,则违背了中国人的民族性。
去关系化的社会,只会让人变成原子化的个人。用契约道德取代传统道德,是将人与人的关系用买卖交易这种工具性的关系来置换讲仁义、讲博爱的情感性关系,这种主张更是违背了我们骨子里面的仁爱情感。事实上,是我们的社会错误地使用关系,才造成了很多“关系社会”、“人情社会”的负面结果——问题不在关系本身,而在于任何治理手段,关系也罢、法律也罢,都会被滥用。“关系社会”、“人情社会”有它的优势,也有它的缺点,我们应该客观地分析研究,找到发挥其优势、减少其缺点的治理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