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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频繁遇险事件启示:给女性一个免于恐惧的公共空间
2014年09月18日 11:30 来源:中国妇女报 作者:佟吉清 字号

内容摘要:呼吁女大学生加强防范意识没错,各种防身宝典秘籍的初衷也值得肯定,但这样的专家建议、警方提醒不该喧宾夺主,不能超过对执法部门的责任要求。

关键词:女性;恐惧;大学生;执法部门;专家建议

作者简介:

    原题:给女性一个免于恐惧的公共空间

  呼吁女大学生加强防范意识没错,各种防身宝典秘籍的初衷也值得肯定,但这样的专家建议、警方提醒不该喧宾夺主,不能超过对执法部门的责任要求。

  以“关爱”的名义,用放大镜寻找受害者身上的“过错”,模糊问题症结所在,浪费打击犯罪的资源,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一旦“女大学生最好骗”形成思维定式,只会给更多的花季女孩带来更大的威胁。

  以前我们谈起女大学生,最常用的词是天之骄女,这是对她们通过努力走进象牙塔的肯定。在多起失联事件发生后,溢美之词不见踪影,随之而来的是类似“女大学生不适应学校生活独自归家,老师以为失踪报警”“父母不让谈恋爱,女大学生赌气翻窗台欲跳楼”“女同学,出门一定要带脑子”等标题跃然纸上。在继女博士被污名为“白天愁论文,晚上愁嫁人”的灭绝师太之后,“女大学生”也从冰雪聪明、多才多艺的黄蓉,变成了一个含义复杂的符号。

  基于生存的理性,很多女性都曾因“胆小”“怕黑”“不敢走夜路”被嘲笑,但在公共空间安全隐患不断的情况下,更大的声音又开始责怪女大学生“自以为是”“安全意识差”,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慨叹她们“书都白读了”,仿佛被侵害的悲剧是她们自己酿造的苦果。所以,要耳提面命,“别和陌生人说话”,谆谆教导“要提防所有的人”,难道说善良、天真、单纯也是错?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女性更缺乏安全感也更容易成为苛责的对象,既要求她们屈从骨感即是美的流行文化,同时还得练就一身的武林神功,拳打镇关西,脚踩西门庆,自己对自己的安危负全部、无限的责任。

  为了弄清女大学生失联、被害事件频发的原因,南京栖霞公安分局民警在仙林大学城安排了一场测试,让一民警驾驶迈腾轿车,以问路指路为由搭讪女大学生。结果,5名女生中有4人上了陌生人的车。警方据此认为,女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整体薄弱。这个测试抽取的样本有限,明显的以偏概全,由此得出“成功率高达80%”的结论缺乏科学根据。白天且又在校园里,是公认的最安全的时间,最安全的地点,任何人都不会绷紧神经,这样的调查更像是主题先行,为既定的“女大学生能够轻松得手”寻找证据,其结果只能推波助澜,让她们在“无脑”“脑残”的标签外,增加了“虚荣”“拜金”的字样。

  呼吁女大学生加强防范意识没错,各种防身宝典秘籍的初衷也值得肯定,但这样的专家建议、警方提醒不该喧宾夺主,不能超过对执法部门的责任要求。究竟谁应该对社会治安负责?这个问题不难回答,无论是黑车横行,还是网络陷阱重重,都直接威胁着公共安全和秩序,根治这些社会病痛,该“吃药”的不是女大学生。她们和所有其他人一样,享有免于恐惧的权利,无论白天还是黑夜,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结伴外出还是独自旅行,都有权在不妨碍他人的情况下,自由自在地工作、学习,享受人生。

  网上流传一张照片,昏暗路灯映照下,一位穿白色短裙的长腿女孩,在路边招手打车,图片配文是“穿成这样很危险”,随之附带“女性深夜打车安全手册”。如果说夜间独行被害的女大学生是自己“警惕性不高”,导致引火上身,那么21岁的余杭女孩阿芳,则是在上午八点多的大白天,被犯罪嫌疑人尾随并狠下毒手,而铜陵某高校一名女大学生正打着电话,在回宿舍的路上,被两名男子抢劫轮奸,如此肆意嚣张的犯罪超出人们的想象,到底要谨慎到什么程度才算谨慎?穿成什么样夜晚外出才不会担惊受怕?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让以身试法者不敢也不能犯罪才是根本。

  哈佛大学前任校长福斯特在和媒体分享其成长经历时讲过,母亲总是告诉她不能做什么,什么是她而不是兄弟们必须遵守的规矩,比如晚上不许外出,不允许穿某些衣服,出门要有父母允准等等。作为上世纪60年代的大学生,她所在的大学也禁止女孩子晚上外出,福斯特跟校方谈判,最终取消了对女生外出的限制。若干年后,她对女儿说,有个词叫做“普莱依托”,就是限制年轻女孩行为的一些规矩,在取消“普莱依托”上,自己的功劳非常大,但女儿根本没听说过,也不知道那是什么。

  女性生存空间的逐渐扩大,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女大学生频受侵害最值得反思的,是要为所有人提供安全的生存环境,上到完善制度设计,下到加大警力巡查,公共执法部门必须承担更大的职责。以“关爱”的名义,用放大镜寻找受害者身上的“过错”,模糊问题症结所在,浪费打击犯罪的资源,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一旦“女大学生最好骗”形成思维定式,只会给更多的花季女孩带来更大的威胁。一个和谐的社会一定有能力呵护纯真与美好,让女性找回本就属于她们的夜晚,不必担心美丽的容颜成为犯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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