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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支持“失独家庭”再生育
2014年10月10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为使“失独家庭”再生育享受更多实惠,江西省近期修订完善实施方案,提供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等多项免费再生育技术服务,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女方年龄在49岁以下有再生育愿望且具备再生育条件的“失独家庭”实现再生育,重建美满幸福家庭。

关键词:生育;女方;生殖系统疾病;夫妻;人工授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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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南昌10月9日电 (记者魏本貌)为使“失独家庭”再生育享受更多实惠,江西省近期修订完善实施方案,提供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等多项免费再生育技术服务,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女方年龄在49岁以下有再生育愿望且具备再生育条件的“失独家庭”实现再生育,重建美满幸福家庭。该方案将于2015年元旦起实施。

  据介绍,再生育对象须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符合政策生育的子女出生后3岁以上死亡或者失独后女方2年以上时间未自然怀孕,现无存活子女;女方年龄在29周岁以上,49周岁以下,具备生育条件;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是江西户籍;本人自愿。“失独家庭”可享受的再生育技术免费服务项目,包括健康体格检查、影响夫妻再生育的生殖系统疾病的检查治疗、相关辅助生殖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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