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最后,以引领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孵化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和行业转型升级为核心,表现为科技创新、科技创业主导型的高校社会服务模式。该模式通过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服务模式,创办科技园区、培育和孵化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小企业、建立工程研究中心、实施专利许可和技术转让等,引领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形成和成长。必须强调,高校社会服务贡献能力能否引领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孵化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和行业转型升级,能否成为国民经济、区域经济发展的源泉,不仅关系到高校社会服务贡献能力的高低,更关系到高校贡献国民经济、区域经济“造血”能力的高低。
关键词:服务;创新;斯坦福大学;美国;法案;高新技术产业;高等教育;企业;实用主义;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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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内生发展、转型升级的主要动力,既来源于国家创新体系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持续积累机制,又来源于高校社会服务贡献能力建设。
为社会作出贡献
发达国家高校社会服务贡献能力建设,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突出高校主动性和教师积极性。20世纪以来,发达国家建立起高校与社会,特别是与企业间合作开放的有机联系,使高校成长为具有社会经济活力和影响力的主要社会组织之一。比如,哈佛大学校门上的名言“为增长智慧走进来,为服务祖国和同胞走出去”,将高校社会服务贡献与智力发展相提并论;剑桥大学将“通过追求国际最高水平的优秀的教育、知识和研究,为社会作出贡献”作为自己的使命和责任。
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得发达国家几乎所有研究型大学,均成立了技术转移办公室和高校新技术服务企业。1755年创立的宾夕法尼亚学院,被誉为高校服务社会的鼻祖,它将促进本地经济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最早创办了一个为高校教职员工服务的企业孵化器。卡内基·梅隆大学则通过贷款或入股方式,为教师提供5万—50万美元启动经费,鼓励他们创业。霍普金斯大学三元投资公司Triad Investors,目标要建立高校与地方、企业和行业的创新体系,实施1/3利润归教职员工所有的激励政策;同时,还为创业企业提供75万美元的启动资金。
哈佛大学前校长德里克·博克在《大学与美国的前途》中曾经提出:“服务于社会只是高等教育的功能之一,不过却是其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当国家面临困难之时,问题不在于大学要不要关心社会上的问题,而是如何尽职尽责地去帮助解决社会上的问题。”
推动社会进步
其次,得到政府制度和主流文化的多重保障。制度和文化保障体现在建立和实施允许促进和扶持高校社会服务贡献能力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划,进而通过政府、企业、社会和高校四个层面形成合力驱动,建立有利于高校、政府、企业、社会互动、共赢、协同创新的制度环境。在1862年《莫雷尔法案》、1887年《哈奇法案》、1958年《国防教育法》、1963年《高等教育设施法》、1980年《贝·多法案》及其后出台的一系列法案(包括1990年《国家与社会服务法案》、1993年《国家合作研究与生产法案》和《为国服务义务法》等)的推动下,美国高校社会服务贡献能力建设得到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莫雷尔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在每个州至少资助一所从事农业和机械技术教育的学院,以法律的形式引导、提倡高校服务社会,特别是服务农业及其他生产行业,让美国高等教育进入了实用主义时代。威斯康辛大学校长查尔斯·范海斯积极实践“威斯康辛理念”,即“州的边界就是大学的边界”这一思想,将社会服务作为高校的核心使命之一。而“威斯康辛思想”正是得益于《莫雷尔法案》的赠地政策。美国当代著名高等教育家克拉克·克尔认为,“公共服务的概念始于美国的赠地学院运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报告也认为,“从历史上看,高校为社区服务的观念源于美国赠地学院创办的时代”。
英国教育家和评论家阿什比认为,美国对高等教育的贡献是拆除了大学校园的围墙;另外,美国实用主义文化提供了与高校社会服务贡献能力建设相适应的价值观、人才观和知识产权观。崇尚“实用主义”是美国高校的主流文化。杜威的《民主主义与教育》明确提出“学校即社会”的教育理念。美国州立大学对新专业的审查批准就以“该专业是否适合本地区的需要”作为四个原则的首要条件。加州大学校长克拉克·科尔(1963)《大学的功用》一书,以美国实用主义哲学作为研究基础,提出大学将成为一座巨大的都市,必须全方位地服务社会,且高校的社会服务包括了生产功能、消费功能与公民功能。美国“相互作用”大学模式不仅要求当代高校成为新潮流的领导者,而且强调高校与社区的结合,获得社区尊重,以“他方为中心”的积极态度等。这些都有力推进了美国高校社会服务能力走上“相互贡献”新阶段。
经济发展的“发电机”
最后,以引领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孵化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和行业转型升级为核心,表现为科技创新、科技创业主导型的高校社会服务模式。该模式通过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服务模式,创办科技园区、培育和孵化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小企业、建立工程研究中心、实施专利许可和技术转让等,引领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形成和成长。成功案例有硅谷、“128”号公路、“剑桥现象”。斯坦福大学之所以能够迅速崛起,就得益于这种路径模式。
1951年,斯坦福大学工程学院院长弗雷德里克·特曼在斯坦福校园创办工业园区,即现在的硅谷。1970年该校成立了美国首个高校技术转移办公室,专利产出能力迅猛增长,创收近10亿美元。斯坦福大学前校长卡斯帕尔在1998年北京大学百年校庆时指出,“硅谷的高科技企业在1995年获得850亿美元的收入,其中62%是同斯坦福大学有关的企业创造的。”而斯坦福大学公共关系部门宣称,有5000个公司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斯坦福大学的创意、教职工或者学生。麻省理工学院则通过技术入股、专利技术转移等形式,构筑起全球高校创业企业的成长优势。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卡斯特斯(1992)进一步强调了大学的社会服务贡献的角色地位:如果说知识信息是新的世界经济中的电流,那么,大学便是产生这种电流的“发电机”之一。
产业创新与升级的“引擎”
必须强调,高校社会服务贡献能力能否引领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孵化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和行业转型升级,能否成为国民经济、区域经济发展的源泉,不仅关系到高校社会服务贡献能力的高低,更关系到高校贡献国民经济、区域经济“造血”能力的高低。提出非均衡增长理论的佩鲁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强调,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便是存在创新能力的差异,而后者又决定于所在地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即“增长极”的“轴心”或“轴心组织”。硅谷、剑桥现象等科技园区的成功,证明了高校社会服务贡献能力建设的一个客观规律,即学术性或创新的引领性是高校社会服务贡献能力建设的核心优势。这既能体现高校社会服务贡献能力难以替代的独特地位,又能发挥高校教学科研的比重优势,即高校社会服务贡献能力不仅要满足于传统经济增长机制,还必须成为培育新知识、新经济等内生经济发展新业态的核心和引擎。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资源高效配置路径研究”(13BGL02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南通大学科技政策与创新管理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