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6年,全院以科研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院网站组织评选出内蒙古社会科学院2016年的“十件大事”如下:一、取得一批重要科研成果。
关键词: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大事;研究;蒙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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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院以科研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院网站组织评选出内蒙古社会科学院2016年的“十件大事”如下:
一、取得一批重要科研成果。全年共出版著作40余部,在《红旗文稿》等学术期刊上发表“开放发展具有丰富和深刻的内涵”等论文、研究报告280余篇。国家及自治区课题结项3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蒙古族藏文文论体系研究》结项鉴定等级为优秀,《草原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等23项科研成果获得自治区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草原文化研究丛书》第二辑出版,包括《草原生态文化研究》等10本专著,进一步巩固了草原文化在中华文化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是草原文化研究体系化、系统化、专业化的新成果、新体现。
二、《<元史>汇注》通过专家评审。2016年4月,《<元史>汇注》课题成果通过专家评审,著名《元史》研究学者周清澍、张帆等对《<元史>汇注》的完成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元史>汇注》是一项功德无量的研究工作,体现了中外自明代至今的《元史》研究重要成果和当代《元史》研究的最高水平,是对《元史》研究的重要贡献,具有重大的学术意义。
三、“开门办院”成效显著。2016年新成立赤峰分院、兴安盟分院,并召开首届分院工作会议,除乌兰察布市之外,实现了分院在我区各盟市的全覆盖。召开首届分院工作会议,制定出台《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分院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分院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地区特色和研究特色的多层次、宽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机制。在项目合作研究方面,先后与莫斯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俄罗斯科学院圣彼得堡分院、蒙古国科学院、蒙古国国立大学、蒙古国乌兰巴托大学等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学术交流互访方面,承办中蒙俄智库联盟2016年会“国情、律法、政策沟通”平行论坛,并积极与俄罗斯、蒙古国相关科研机构开展学术互访活动,全年共派遣6批次34人赴蒙古国进行学术访问,进一步加强了对外学术交流。
四、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对我院开展巡视工作。2016年3月6日-5月10日,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对我院党委开展专项巡视,并于2016年12月13日反馈巡视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院工作中存在“管党治党力度不强,机关党支部建设薄弱”等5个方面、13类共35个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院党委严格按照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和整改完成时限,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实效。
五、开展新一轮全院聘用工作。2016年11月,院党委集中两周时间完成了新一轮全员聘用工作,上报备案正处级干部3人,副处级干部15人,制定了专业技术人员各岗位的聘用条件和评审标准,经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院党委研究决定共拟聘各专业技术岗位160人,拟破格晋级5人,拟提前晋级4人,对低于60分人员不予晋级,充分体现了择优激励人才的原则,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