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2年12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履新后的第一次国内调研中强调,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
关键词:西藏;改革;生态文明;西藏自治区;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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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履新后的第一次国内调研中强调,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确立了在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党的建设制度和纪律检查体制等主要领域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主体框架。2014年1月27日,西藏成立了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截至2017年9月,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召开23次会议,研究部署全面深化全区各项改革工作并取得巨大成效。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一场新的更为深刻的经济体制改革。2015年11月,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牛鼻子,西藏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城乡间区域间的均衡协调发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产权保护制度、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层次着力点,就是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努力中,西藏对行政审批制度,财税、信用体系、价格等基础性、关键性的改革不断实现突破,政府以实际行动,实现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公布政府权责清单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放宽经营住所登记条件、“五证合一”“两证整合”、外商投资企业由“审批”变更为“备案”、旅行社审批管理等方面的改革。通过简政放权改革,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财税库银等信息化改革。以征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提供了保障。此外,还对盐业体制、居民生活阶梯水价、上网和销售电价等价格方面进行了改革,充分发挥了市场在价格调节中的决定作用。
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到深处,必定落在寻找新动力、挖掘新动能上。由此,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成为引领中国经济加速更换动力的顶层设计。2015年11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创新”作为五大新发展理念之首,被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先后出台数个鼓励创新发展的文件,为创新驱动发展指明了方向。十八大以来,西藏高度重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了“创新型西藏建设”,并要求在推进创新型西藏建设中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重点领域创新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结合,着力促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动力不断提升。自治区印发了《关于推进西藏科技长足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着力推进科技计划、科研经费、科技报告、科技奖励、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多项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
促进城乡间、区域间的均衡协调发展,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答题。在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提出“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新的三大战略。根据中央对西藏的定位,西藏科学编制面向南亚开放重要通道建设规划,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2016年,首列粤藏中南亚班列开通运营,开辟了广东-西藏-尼泊尔公铁联运新通道,吉隆口岸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加快推进,中尼自由贸易区筹建顺利。西藏高度重视区域间均衡协调发展,以协调发展新理念为指导,先后召开昌都工作会议、那曲工作会议,并且提出拉萨-山南一体化,有力促进了各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
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农村改革的核心始终是土地问题。2014年9月29日,在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用“三权分置”的思路,给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定了调,确定了农村土地的改革方向。西藏为加强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西藏土地(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启动了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按照“三权分置”要求,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配合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稳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启动林权抵押贷款试点。
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篇章,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应有之义。2015年8月24日,中央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西藏构建了国资国企改革的“四梁八柱”,先后出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关于党建、负责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功能分类、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法人治理结构等政策措施,基本搭建起国有企业改革的主体框架,为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改革后,各项指标增长持续保持高位运行,增速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