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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年03月13日 20:15 来源:中国法学会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是为繁荣法学教育的研究,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设立的全国性法学教育研究奖项。

关键词:法学教育;研究;中国;工作;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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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是为繁荣法学教育的研究,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设立的全国性法学教育研究奖项。现将奖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与数额

  第四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设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10000元;二等奖6项,每项奖金5000元;三等奖10项,每项奖金3000元。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立法、司法机关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成果内容:限于专门研究法学教育的著作及论文。

  2.成果类型

  (1)学术著作;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时间范围

  2005年1月至2015年4月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著作和论文(以版权页为准)。

  4.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著作以整体形式申报。

  (2)丛书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论文必须发表在正式学术刊物上。

  5.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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