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是为繁荣法学教育的研究,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设立的全国性法学教育研究奖项。
关键词:法学教育;研究;中国;工作;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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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是为繁荣法学教育的研究,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设立的全国性法学教育研究奖项。现将奖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与数额
第四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设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10000元;二等奖6项,每项奖金5000元;三等奖10项,每项奖金3000元。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立法、司法机关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成果内容:限于专门研究法学教育的著作及论文。
2.成果类型
(1)学术著作;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时间范围
2005年1月至2015年4月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著作和论文(以版权页为准)。
4.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著作以整体形式申报。
(2)丛书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论文必须发表在正式学术刊物上。
5.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