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如果说在第三波民主化中“民主”已经与民族分裂主义结盟而变成了“民族主义民主”,“阿拉伯之春”中的“民主”则与宗教联姻而变成了“伊斯兰主义民主”,而伊斯兰教义的一个核心就是平等。也就是说,中国的民主政治中不但存在柳传志与网民之间的自由与民主的关系,还存在“救亡”式民族民主主义(民族)与民主(民权)的关系,以及打着民主旗帜而搞国家分裂的民族分裂主义与民主的关系。一句话,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的民主不会是我们熟悉的书本上的自由的民主,很可能是我们近代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夹杂着民族主义的民粹主义民主,以整体权利即“民族主义”而压倒个人权利即民主,民主本身很容易被践踏。
关键词:政治;选举;第三波民主化;民族主义;财产权;自由民主;伊斯兰;叶利钦;大众;俄罗斯
作者简介:
民主的变种与世界未来大势
——自由与民主之间:紧张感与血腥味
(本文是中国人民大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国家理论的反思与重建》10XNL015。)
地产商潘石屹与千万微博粉丝的关系,只不过是双方政治无意识下的懵懵懂懂的“调情”,真的到了政治时刻,双方立刻会分道扬镳。中国商业领袖柳传志刚说了一句“一人一票,万劫不复”,就招致网民一边倒地谩骂与攻击,双方不经意地导演了一出堪称经典的中国版自由与民主的大戏。自由与民主的紧张关系是西方近代政治史的一条基本线索。几百年来,自由的财产权身份基本没变,但民主已经与民族主义和伊斯兰主义联姻而成为民粹化的民族民主主义/宗教民主主义。中国人在追求民主的同时,民族主义情绪的高涨已是事实,因而中国的民主具有民族民主主义的色彩,而它只不过是历史上“救亡”的再现;“救亡”压倒“启蒙”,“救亡”同样能够压倒民主。世界民主化史告诉我们,民粹化民主不仅能轻易地打败自由,甚至能毁灭民主自身并引发战争,世界前景也会因此而变得变幻莫测甚至更加危险。
自由与民主是一对典型的政治哲学范畴,如果只在思辨层面讨论二者之间的关系,不但不会有更多的智性增益,相反还可能会混淆视听,把简单明了的关系复杂化而产生观念上的误导。我相信的一个常识是,政治哲学概念的产生与演绎一开始就离不开比较政治发展和世界文明史,政治哲学概念只有在具体的历史语境中去理解,它们真正的蕴涵和边界才能得到更好的厘清。秉着这一常识,本文把自由与民主置于人类曾经经历的和正在发生的故事中,以便看看自由主义者是否真的偏爱民主,民主主义者是否真的拥戴自由。本文中的历史场景还原或许会传递出一个并不新鲜但多少有些令人尴尬的判断:坐拥万贯家产的自由派之爱民主或者民粹民主派之爱自由,最终都不过是叶公好龙!
一、西方的自由与民主:关系简史
自从“自由民主”理论在冷战中作为对抗社会主义阵营的“人民民主”出笼以后,尤其是打赢冷战以后,“自由民主”在全世界成为最流行也是最具有道德优势的概念和观念,非专业人士、甚至是政治学专业的初学者也很容易把“自由民主”当成一回事,当成一个概念和一个观念而不加区别地使用。但是“自由民主”理论的一个缔造者萨托利在《民主新论》中这样说:“我们有时所说的民主系指‘自由主义民主’,有时则仅指‘民主’。在第一种场合,民主被赋予了自由主义的全部特质,因而民主理想体现为一种自由的理想。在第二种场合,自由主义和民主被分割开来,结果是民主理想回归到平等……如果使西方政体围绕自由理想而运转,论题就应当是自由之锚泊定于自由主义;另一方面,如果使之围绕平等理想运转,那么论题就是:民主可以或者应当脱离自由主义。”(参见[美]萨托利:《民主新论》,371页,北京,东方出版社,1993)萨托利担心的是“自由主义民主中民主成分的增长,越来越要求我们正视走向反面的危险”,“如果追求更大平等这一目的损害了使我们得以要求平等的手段,民主政体将会再度灭亡”。为此,“我们投入大量精力所要研究的,就是在于他们是怎样汇合到一起的”。
应该说,二战后美国社会科学最伟大的成就就是把自由与民主这对两股道上各自运行、甚至相互冲突的概念糅合在一起而成为一种流行的观念,使很多人把自由与民主当做一个概念,当做同一观念加以接受。但是,自由主义理论家清楚地告诉我们:自由与民主不是一回事,“自由民主”其实是自由主义的民主即基于财产权的或者保护财产权的民主,否则民主将危及自由;危及自由的民主是“不自由的民主”,和暴政无异,是多数暴政。这不但是西方国家的历史,更是转型国家正在发生的情景。
自由与民主之间的张力贯穿了西方近代政治史。我们无须深究自由与民主的各自不同的历史渊源及其相互之间的恩怨情仇,简单地说,坊间流行中的“自由”就是洛克式自由主义,即以财产权为核心的各种个人权利,而当洛克提出财产权时,他正参与贩卖奴隶,显然所说的财产权绝不是众人之事,属于英国式特殊阶层的“自然权利”。与此相对应,流行中的“民主”就是卢梭提出的“人民主权”即自古就有的体现为“公意”的多数人统治,而直接传承卢梭思想的马克思的民主思想更多的是平等主张。因此,自由与民主的关系必然涉及自由与平等的关系。如果说自由与民主之间的紧张关系还多少有些让人费解,自由与平等之间的张力则很明了,二者具有与生俱来的紧张关系:个人权利与多数人意志之间的张力,少数人拥有财产权是常态,主张平等的多数人觊觎少数人的财产特权也是常态。也就是说,尽快判断自由和民主的标准很多,比如密尔所说的言论自由的第一位重要性。我们不应该停留在密尔那里,密尔只是涉及自由的表面现象,何况言论自由在网络时代不但可能危及基于财产权的自由,还可能因为多数暴政而直接冲击和破坏民主政治本身。在我看来,区分自由与民主的最简单也是最原始和最适用的标准还是财产权,由此才能真正厘清二者的或合作、或紧张、或你死我活的关系。
正是因为基于财产权上的分野,有财产权的少数和无财产权的多数之间的博弈历史几乎成为人类文明史的最基本线索,从国内政治史到国际关系史的世界文明史,都可以从中找到最发人深省的脉络。或者说,如果从自由与民主关系的角度书写历史,近代世界文明史将会得到新的诠释。资产阶级革命以后,在国内政治意义上,制度变迁其实就是自由扩张的故事,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大众政治的兴起和少数人跟多数人之间斗争的故事。英国被认为是和平的渐进性制度变迁的典范,但是历史社会学家迈克尔·曼告诉我们,这样说是因为人们不熟悉英国宪章运动时的血腥、暴力与动荡,这是典型的自由与民主之间的斗争史。法国自大革命直到1958年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最终稳定下来,这一个半世纪中更换了10个“朝代”,其中1848年“二月革命”和1871年巴黎公社都是我们所熟悉的大众民主革命的故事。在整个欧洲,第一国际和第二国际就是大众反抗资本的历史。而在世界范围内,不同于中国这样的文化主导下的官僚制立国和战争制造国家的建国史,西方世界或西方国家的兴起除了欧洲内部的战争,更重要的是产生于海外贸易过程,没有哪个国家比英国或欧洲大陆国家为海外贸易而发动更多的战争,而因贸易而起的战争就是自由扩张的历史。因此,世界近代文明史实际上是基于洛克式财产权的自由扩张的历史,以及自由扩张的意外结果或自由扩张的副产品的大众(或者被剥夺者)与“自由”抗争的历史。世界近代史如此简单明了,如此一目了然,但是主导世界话语权的自由主义“祖宗”洛克及其信徒们,是不会这样书写“文明史”的;而中国社会科学界的很多人似乎不愿意追根溯源了,更愿意接受现成的结论,即自由民主理论家所建构的“自由民主”一致性理论。
稍微有点西方思想史常识的人都知道,直到20世纪之前,从古希腊先贤到开近代思想之先的洛克以及其后的西方主流思想家,都排斥民主并且或明或暗地偏爱自由,尽管存在法国思想家贡斯当所说的古今自由之别。这是必然的,思想家是有身份意识的,即这些排斥民主的思想家说到底是在捍卫自己的或自己认为“正当”的利益,这个正当的利益就是自古以来的等级制和贵族制,而财产权的自由是等级制和贵族制的基础。但是,到了近代,自由必然带来民主,这是因为自由的资本主义的扩张的一个必然后果就是产业工人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大众权益的出现。就这样,在西方资本主义革命以后的200年历史中,出现了自由与民主之间的紧张关系而导致西方世界的危机四伏。然而,经过一波又一波的危机转型,最终结果似乎还不错,那就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西方世界的“自由民主”的和谐共处。但是,在政体意义上,在西方和谐的“自由民主”被熊彼特、萨托利、达尔简单化为“选举式民主”,很多人对此也全盘接受。正是因为自由民主等同于或简单化、简明化为“选举式民主”,加剧了当前众多转型国家中自由与民主之间的紧张关系。
其实,即使二者之间是“和谐”的,也不是二者本身之功,而是宪法政治所设定的基本行为准则使得民主的主体即大众即使有了投票权以后,也不得不按宪法政治的游戏规则去玩。比如美国,立宪者说要建立一个防止多数人直接参政的政体,为此确立了修宪的“2/3原则”,这到底是尊重多数呢还是保护少数?包括罗伯特·达尔在内的很多民主理论家认为这是反民主原则,因为政治事关重大利益的分配,怎么可能就某个政治议题而达到2/3多数同意?正是因为这一保护少数的兜底条款,我们看到,后来选民队伍越来越大,黑人有了选举权,但是并不能因此而改变政治的游戏规则——因为需要2/3多数!看来,有了基于自由权之上的宪法政治的秩序保障,洛克式自由主义者突然发现,原来大众政治来了也没有什么可怕的。这也正是罗尔斯所说的自由民主政体的实质:宪法政治是第一位的,日常政治即多数决政治是第二位的,多数决政治服从宪法政治。但遗憾的是,因为冷战的政治需要,自由主义民主被说成是以选举为第一位重要性的选举式民主,而这也是我们最熟悉的所谓的“西式民主”。其实,真正的西方政治绝对是混合制,或者如美国开国之父所建立的“复合共和制”,普选只是来得很晚的一项公民权利。正是因为它只是复合共和制中的一项制度安排而事实上并不能动摇宪法政治,人们才消除了恐惧。
但是,请记住,我们描述的这种心态是半个多世纪以来的思想现状,而在此之前的两个世纪的大危机中,思想家们最怕的就是民主,他们视大众政治为洪水猛兽,怕民主侵害了自由。热爱自由的托克维尔说得很明白,但是他很有远见地看到世界的平等化趋势以及由此而来的大众民主的不可避免性。也正是因为大众民主来势汹汹,我们熟悉的很多政治学家和法学家,比如英国的白芝浩、美国的梅因以及以《乌合之众》而闻名的勒庞,都对民主充满敌意。因此,萨托利才说自由与民主是两股道上跑的车。其实,萨托利说得还不准确。自由与民主应该是一股道上跑的两部赛车,你追我赶,有时会会车,有时则会猛烈地撞击在一起,同归于尽。
在早发达国家,尽管存在这种纠结,但总体上是在同一个民族国家即“国家认同”的前提下发生的碰撞,自由与民主之间的斗争有时表现为激烈的阶级斗争,但斗争本身不涉及“另起炉灶”问题,大家还要用一个炉灶做饭,还要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对于国家建设的后来者而言,情势已经完全不一样了。在缺少“宪法政治第一”这种共享信念的前提下,在不存在保护个人基本权利的社会基础时,即使是自由主义者所发动的民主运动最终也可能异化,民主成为压制自由的异化力量。这些就是我们老生常谈的民主的基础性条件。而且,如果民主运动夹杂或裹挟民族分裂主义与宗教对立,自由与民主之间的冲突就足以摧毁一个国家——这就是转型国家所发生的故事。第三波民主化以及随后的“阿拉伯之春” 不但在事实上重蹈西方国家那段长达两个世纪的血与火的历史,还因为民族分裂主义这个重大变量的出现、经济严重落后而导致的社会分裂型结构,以及不妥协的教派政治的活跃,决定了转型国家的自由与民主之间的博弈夹杂着更多也是更严酷的变量,转型之路更加艰辛,甚至因转型而导致治理上的国家失败和国家分裂。为此,本文接下来的重点是用正在发生的世界政治来重现自由与民主的并非和谐的、甚至有些残酷的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