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电影与文学是两个并行的艺术体。电影对文学原著的构述,忠实与否不再是可信标准,它可重可轻,这完全取决于此电影作品所要达到的艺术风格或市场目的。本文着重于电影对文学的“轻构述”(反之是“重构述”)的案例分析上:如何使文学作品“轻”起来,不仅是这两种不同的艺术体对话的有效方式之一,也是电影自身的需求,当然更是我们时代愿意“信以为真”(dechesthai,海德格尔)的现实存在之一。这固然不是现实存在的全部,但已经构成我们时代真实与重要的文化景观。
关键词:电影作品;文学作品;影像;艺术风格;现实存在;文学原著;案例分析;海德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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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电影与文学是两个并行的艺术体。电影对文学原著的构述,忠实与否不再是可信标准,它可重可轻,这完全取决于此电影作品所要达到的艺术风格或市场目的。本文着重于电影对文学的“轻构述”(反之是“重构述”)的案例分析上:如何使文学作品“轻”起来,不仅是这两种不同的艺术体对话的有效方式之一,也是电影自身的需求,当然更是我们时代愿意“信以为真”(dechesthai,海德格尔)的现实存在之一。这固然不是现实存在的全部,但已经构成我们时代真实与重要的文化景观。
【作者单位】东莞理工学院文学院
【关 键 词】电影作品 文学作品 影像 艺术风格 现实存在 文学原著 案例分析 海德格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