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学 >> 作家动态
面对抄袭,原创者要勇于“翻脸”
2016年04月28日 15:57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苑广阔 字号

内容摘要:希望创作者遭遇抄袭事件,能勇于“翻脸”,勇于追根究底,这不仅是对个人合法权益的持守,也是对抄袭者的震慑,是对整个原创群体的保护。

关键词:抄袭;原创;金铃子;诗歌;获奖者

作者简介:

  【事件】 唐德荣金铃子诗歌雷同事件将诉诸法律

  【观点】 在任何形式的抄袭面前都不应该和稀泥

  “《遂宁日报·华语诗刊》陈子昂诗歌奖”获奖作品、唐德荣的诗歌《在暮色中赶路》,与署名金铃子的作品《暮色多么沉寂》一诗中许多句子完全一样,这一事件最近又有了新的进展。起初,获奖者通过博客发表声明,称诗作是自己创作。随后,原本表示“不再谈此事”的金铃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态度坚决地表示,要起诉获奖者,并有可能连带起诉主办方。

  抄袭事件被曝光之初,牵涉其中的两位作者都还表现得比较淡定,因为双方互相认识,所以在第一时间都表示“不愿多谈”,但是随着获奖者长篇“自辩”的发表,金铃子也作出了相应的回击,态度坚决地表示要起诉维权,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讨个说法,至此,双方正式“翻脸”。尽管目前抄袭事件还未有定论,但因为两首诗歌作品相似度太高,完全相同的语句实在太多,很难避免抄袭的质疑,获奖者通过博客否认自己抄袭,宣称是原创,那么言外之意就是对方抄袭了自己,另一位作者自然不答应。

  其实在我看来,双方从开始的“不愿多谈”到现在的正式“翻脸”,才是事情应该有的发展态势,在抄袭面前,“翻脸”不是一个贬义词,反而有利于揭示事件的真相、维护原作者的权益,同时也警示抄袭者,警醒诗人群体,遏制抄袭之风,净化诗坛乃至整个文坛的风气。反过来说,如果因为双方在现实中认识,就碍于情面、维持表面的一团和气不予追究,抄袭者就会大行其道,这不仅损害了原作者的权益,也污染了诗歌、搅浑了文坛风气。

  近几年,抄袭现象时有所见,文学影视创作是重灾区。笔者以为,在任何形式的抄袭面前都不应该和稀泥,这既是一个道德与良知的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涉及一个创作群体的整体利益。对一个抄袭者宽容、不予追究,实际上是对所有原创者的不尊重,也是对原创这一文学创作基本规则的忽视与破坏。具体到诗歌这一最体现创作者独创性与个体风格的文体,原创的成果更应该受到保护。希望创作者遭遇抄袭事件,能勇于“翻脸”,勇于追根究底,这不仅是对个人合法权益的持守,也是对抄袭者的震慑,是对整个原创群体的保护。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张雨楠)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