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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以来我国离婚率连续12年呈递增状态—— “离婚潮”并非社会进步
2015年07月20日 14:24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穆光宗 字号

内容摘要:与此同时,未婚同居、婚外恋等现代生活方式和性观念大行其道,作为“准婚姻”、“亚婚姻”和“法外婚姻”方式挤压了“法婚姻”的生存空间,使得一些人没有婚姻也能过得悠哉游哉。要提升“青春期婚姻”和“年轻型家庭”的包容度和坚韧度,社会要弘扬“婚姻道德”和“婚姻责任”。首先要重建婚姻责任之爱的文化、发展家庭和谐包容的文化,提高年轻一代婚姻内的文化素养和角色意识,结婚时小心,离婚时谨慎。总之,政府和社会要帮助提升“青春期婚姻”和“年轻型家庭”的包容度和坚韧度、凝聚力和向心力,弘扬“婚姻道德”和“婚姻责任”。适当提高法定的离婚成本,给出明确的不鼓励离婚的法律信号由于社会对离婚的道德约束大大弱化,人们的行为变得比较随意。

关键词:离婚;社会进步;信任;青少年犯罪;需要;生活方式;冲突;价值观;道德

作者简介:

  离婚率上升已然成为当下我国突出的一种社会现象。近日民政部数据显示,2003年以来我国离婚率连续12年呈递增状态。离婚人数更是持续走高,从2010年的267.8万对增加至2014年的363.7万对。其中北京离婚登记率在全国各大城市中居前列。大有只见涨潮不见退潮之势。

  离婚率高并非社会进步的体现,而是不平衡的社会转型导致各种对抗性力量产生的不正常现象

  对这种现象,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离婚率高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比如离婚率高说明经济发达,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离婚的社会因素很少。再比如,离婚率高是因为社会对个人价值观的推崇,和家庭观念的逐渐弱化,社会化发展的趋势是越来越重视个人,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这当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是婚姻是家庭的基础,除了维系合法的两性关系外,还有重要的生育、抚育、教育儿女和赡养老人的社会功能。如果说家庭是社会基石,婚姻则是家庭纽带,保护和巩固婚姻家庭的关系是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观,也是国家和政府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我国当前的“离婚潮”愈演愈烈是有深层次原因的,不平衡的社会转型会导致各种对抗性力量的产生,进而产生了社会的裂变。物质主义、金钱主义、纵欲主义、奢靡主义、个人主义甚嚣尘上,而伦理主义、道德主义、朴素主义、节俭主义、责任主义却趋向式微。追根溯源,大致有:性解放、个人主义和同居生活方式的多重影响下,传统充满使命感和庄严感的婚姻价值观被大大扭曲了,年轻一代往往希望从婚姻中得到些什么,却没有想过为婚姻以及家庭奉献些什么。充满私欲和索取、缺乏责任和奉献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产生了离心力,埋下婚姻冲突乃至破裂的诱因。第三者插足、闪婚闪离、个性不合、生活方式不同、爱的新鲜劲过去了说离就离,或者因家暴离异等现象近年来成为主流。与此同时,未婚同居、婚外恋等现代生活方式和性观念大行其道,作为“准婚姻”、“亚婚姻”和“法外婚姻”方式挤压了“法婚姻”的生存空间,使得一些人没有婚姻也能过得悠哉游哉。此外,新婚姻法使得离婚成本更低更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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