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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经济发展靠市场的手而非政府
2014年08月05日 14:52 来源:新华网 作者:贾康 字号

内容摘要:治理环境就是从企业到居民,使全中国的六千多万个市场主体、接近14亿的社会成员,一起“内生”地从经济利益出发,更加关心和施行节能降耗,更加注意低碳化发展。

关键词:贾康;经济发展;资源税;环境税;改革

作者简介:

  作者:著名财经专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贾康

  治理环境就是从企业到居民,使全中国的六千多万个市场主体、接近14亿的社会成员,一起“内生”地从经济利益出发,更加关心和施行节能降耗,更加注意低碳化发展。

  资源税改革方面,政府真正需要做的事情是什么?我认为有两个特别关键的事情:一个就是当资源税覆盖到煤炭和其他资源品时,要掌握好推行过程中的力度,使大多数企业经过努力,在新的税负形成的影响压力之下还可以继续发展,而少数企业被淘汰出局;另外一个,就是当这样一个影响比价关系的税负传导到最终消费品价格时,政府应该及时、适度地提高低保标准,托住最低收入阶层的实际收入。

  中国怎样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关系问题,实为一个怎样把生态环境压力和污染影响控制在可接受区间内、实现可持续增长的问题。现阶段,决策层在这方面的意向是非常鲜明的,在发展中间强调不能再“GDP挂帅”、不能再落入“GDP崇拜”。

  要有效地控制污染、减排降污,就应该充分注重法治化背景下的长效经济手段。政府部门反复实施对企业选择性“关停并转”的行政手段,我认为起不了根本性的作用,因为它充其量只能面对有限的企业样本,而全中国市场主体现在已有六千万个以上,政府没有精力去一一决定哪个该关、哪个该停、怎么转、怎么并。

  也有人很强调“用法律手段实行准入”,听起来很有道理,实际操作仍然还要归于公权代表者——拥有实际权力的官员——去一一地甄别哪个准入、哪个不准入,与前面提到的“关停并转”大同小异。如果普遍地用这种行政式直接操作去解决问题,就一定会发生走关系、扭曲、事与愿违的种种设租寻租和不公平。

  真正能够作为长效机制打造来发挥作用的,一定是“经济手段为主”的路线,即在市场经济发展运行中间,基于利益导向、利益制约的优化,以经济杠杆、依法“对事不对人”的规范长效机制,促进节能降耗减排治污。这种调节体系中的税制特别重要,中国迫切需要建立相关的税收调节机制并和其他必要手段配套。

  环境税是“经济手段为主”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环境税改革,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所表述的基本定位,是“费改税”,即把现在已经开设的环境收费改成税——当然这样会更有利于讲求规范性的全覆盖,也更有力度。

  但是随之还有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除了“费改税”之外,是不是要考虑借鉴国际经验,开征欧洲“碳税”式的专门的环境税?中国有无可能作类似的选择?有反对人士在这方面甚至把碳税说成敌对势力打压中国的由头。这样的争论一时难以解决,有待于以后深入探讨。我不赞成轻易对“碳税”这类问题贴政治化意识形态标签;其实际的作用机制也可寓于已有税种——可考察借鉴在改革中已推出的“燃油税”的先例。

  接着需再强调一下,在环境税改革之外,中国现时有一个很重要的契机,就是资源税改革。在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从价”改革启动之后,现在看到各有关部门都已表态,在财税配套改革展开的今年,改革重头戏中就包括要把资源税“从价”变“从量”的机制覆盖到煤炭。这个改革一旦启动,原来我国一吨煤只要2元多到3元多(只有焦煤是8元)的税负“无关痛痒”的情况,就会变成“有关痛痒”,调节效应将比较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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