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文艺理论研究者既要对此进行挖掘与探讨,更要在文学艺术的生产流变过程中发现规律和线索,及时形成理论总结,必要时可以对文学艺术的生产形成理论干预。文艺研究者的责任与义务由此开始显现。
关键词:文艺理论研究者;文学艺术;西方文艺理论;形成;中国文艺理论;创作;旅行;需要;思维;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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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西方古希腊罗马时期,抑或是中国先秦文学伊始,关于文学艺术的社会功用就已经得到论定。亚里士多德在《诗学·诗艺》中提出悲剧的净化作用,悲剧在唤起受众怜悯和恐惧两种情绪的同时,也使情绪得到净化。中国古代倡导“文以载道”,文学艺术作品承载着社会的教化功能。正如艾·阿·理查兹所认为的那样,艺术的功用就在于帮助人们理顺各种心理冲动,将紊乱的心态引向和谐。文艺理论研究者既要对此进行挖掘与探讨,更要在文学艺术的生产流变过程中发现规律和线索,及时形成理论总结,必要时可以对文学艺术的生产形成理论干预。由此,文艺研究者的责任与义务便开始显现。
利用理论引导文艺生产
文学研究应当拓展范围,音乐、舞蹈、书法、影视等各种文学艺术的衍生品都可以纳入研究范围。这并不代表文艺理论研究者“不务正业”。恰恰相反,正因为需要对理论做最为全面、权威的概述,所以才应当拓展研究的范围,以形成更具普遍性的理论总结和理论指导。比如,中国当前有一部分儿童文学充斥着成人思想,容易使孩子变得市侩,在本该无忧无虑的童年加入了过多的对奢靡生活的向往,而权力和谋略的过多侵入,使得孩子们再无真正意义上的童年。文艺理论研究者需要对此高度重视,更要找到一种方法、理论去引导。
针对文艺市场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扰,文艺理论研究者所要做的不再是像往常那般躲在自己欣赏、建构的理论世界中暗暗陶醉,也不是如往日那样仅对某一文艺现象、某一作品做一般性的批评式的解读。文艺理论研究者有责任和义务区分文艺创作者和接受者各自应该要做的事情。就文艺创作者而言,创作是一件神圣而又庄严的事,纵使是在文艺创作和现实利益紧密结合的今天,也当牢记创作的终极目的与意义——陶冶受众,改善心智。文艺理论研究者要做的,就是让文艺创作者在创作中时刻保持这样的态度,明白自我创作的高层次目的和人类大范围中的意义,这是其责任之一。而当文艺理论研究者在面对文艺作品的接受者时,就需要教会受众用 “真、善、美”去接受、思考和评判作品。当代中国美学是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哲学基础的,如何将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传递到所有生产者与接受者之中,是每个文学理论研究者需要思考的问题。研究者们需要进入到广泛的文艺生产活动中去,调查、解析其中的现象,并总结其中的规律。除此之外,还要将自我掌握的理论同现实相结合,用理论引导文艺创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