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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治校之困
2015年04月02日 14:14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王学斌 字号

内容摘要: 这几年针对高校改革,产生出不少热词,“教授治校”恐怕是其中使用频率极高的一个。人们之所以倡此主张,倒也理据充分,远鉴西方中世纪以来之传统,近有民国几十年之实践。只是传统并非本土,实践亦未必成功。梳理民国“教授治校”这段历程,颇有助于世人窥清理念与制度之间的距离。

关键词:教授;治校;大学;教育理念

作者简介:

  他国再好的教育理念,都面临一个与本国实情相接榫的问题。

  这几年针对高校改革,产生出不少热词,“教授治校”恐怕是其中使用频率极高的一个。人们之所以倡此主张,倒也理据充分,远鉴西方中世纪以来之传统,近有民国几十年之实践。只是传统并非本土,实践亦未必成功。梳理民国“教授治校”这段历程,颇有助于世人窥清理念与制度之间的距离。

  大学最早出现于欧洲,“教授治校”也最早诞生在此。它起源于中世纪巴黎大学的一种管理制度,逐渐演变为西方大学理念之精髓,亦是西方大学管理的基本模式。所谓教授治校,其意指通过大学宪章或规程以及一定的组织形式,由教授执掌大学内部的全部或主要事务,尤其是学术事务的决策权, 并对外维护学校的自主与自治。早在民初所颁布的《大学令》中,政府已提出要学习西方“教授治校”模式,在大学层面上,“设评议会,以各科学长及各科教授互选若干人为会员,大学校长可随时召集评议会,自为议长”,其主要权限是“审议”“各学科之设置及废止”、“讲座之种类”、“大学内部规则”、“大学院生成绩及请授学位者之合格与否”等事项;在学科层面上,“各科各设教授会,以教授为会员,学长可随时召集教授会,自为议长”,教授会主要“审议学科课程、学生试验”以及“审查”“大学院生属于该科之成绩、提出论文请授学位者之合格与否”等事项。可惜受内外因素所囿,此政策并未付诸行动。

  到蔡元培执掌北大时,该理念才得以“落地”。自1917年始,蔡氏先后主持制订了《北京大学评议会规则》《北京大学各科教授会组织法》《评议会选举法》《国立北京大学内部组织试行章程》等一系列具体规定,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据沈尹默后来回忆,就在蔡元培出长北京大学后不久,时任文科教授的沈向蔡提议:“北大的章程上规定教师组织评议会,而教育部始终不许成立。中国有句古话: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与其集大权于一身,不如把大权交给教授,教授治校,这样,将来即使您走了,学校也不会乱。”另外,马非百晚年也说他于1919年6月考取北京大学,因不满当时北京大学沿袭多年的京官具保制度,遂写信给校长蔡元培。蔡接信后,很快给马非百回信道:“查法国各大学,并无此制。然本校系教授治校,事关制度,必须经教授会讨论通过才可决定。”可见蔡氏推行“教授治校”,亦是破旧立新之形势所趋。

  那效果如何?起初尚差强人意。据彼时在北大读书的顾颉刚所述,蔡到任后即刊出一布告,声明“此后学生对校长应用公函,不得再用呈文。”学生对于学校改进有所建议时,他也就把这议案送登《日刊》,择其可行的立即督促职员实行。不惟如此,蔡在北大还努力营造一种民主平等的气氛,使师生之间、教职员之间无隔膜,没等级差别。1920年的北大已呈现出这种民主气象。蔡曾在出国话别会上说:“现在校中组织很周密,职员办事很能和衷, 职员与学生间也都有开诚布公。”这种“集思广益、开诚布公”的民主氛围,既是拜“教授治校”制度所赐,又利于该模式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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