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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与凯恩斯学术研究规范比较
2015年04月29日 13:40 来源:《经济纵横》·2015 年第3 期 作者:郭广迪 字号

内容摘要:学术规范指学术共同体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参与制定的有关各方共同遵守而有利于学术积累和创新的各种准则和要求,是整个学术共同体在长期学术活动中的经验总结和概括。

关键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凯恩斯;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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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严格的学术规范是实现中国经济学研究创新发展的重要保证。马克思是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的重要先驱者之一,但凯恩斯却极力贬损马克思及其《资本论》,而且在其代表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既没有具体引证或注释马克思的任何相关文献,在专门介绍其理论先驱者的相关论述时也唯独没有介绍马克思,其目的是为了掩饰其“伪原创者”的实质。因此,他对待马克思的这种态度是有违学术规范的。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马克思对待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包括古典经济学家和他严厉批评的庸俗经济学家的态度,即使用现在流行的西方学术规范来衡量,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因此,在学术研究中,我们应当继承马克思的研究精神,坚持严格的学术规范和研究态度,以此真正实现中国经济学的创新发展。

  学术规范指学术共同体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参与制定的有关各方共同遵守而有利于学术积累和创新的各种准则和要求,是整个学术共同体在长期学术活动中的经验总结和概括。[1]“学术道德规范是学术规范的基本内容之一”,任何从事学术活动的人“都应遵守学术道德,即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公认的学术伦理,如充分尊重他人学术成果,通过注释、征引等在有序的继承中加以学术创新。”[2]在《历史研究》等中国7 家史学类学术期刊2000 年发表的《关于遵守学术规范的联合声明》中,第一条规定就是“学术研究必须尊重前人研究成果”。[3]“抄袭与剽窃”则是“学术不端行为”即“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的重要表现之一。[4]当前,我国经济学研究中存在很多学术规范问题,不利于我国经济学科的建设和中国经济学的创新与发展。本文拟从学术道德规范的角度来比较凯恩斯与马克思的差异,希望以此推动学术界提高对学术规范重要性的认识,为中国经济学的发展创新营造更好的学术环境。

  萨缪尔森曾将凯恩斯列为对马克思评价最低的经济学家,因为凯恩斯将《资本论》贬为“红色书屋中的污浊的垃圾”,称其“是一本陈旧的经济学教科书”,“不仅在科学上是错误的,而且在当代世界毫无益处或没有用处”。[5]①凯恩斯如此对待马克思的态度,在现代西方经济学者中确实不多见。正如日本现代经济学研究会编写的《三十个世界大经济学家》一书,在介绍“凯恩斯的思想立场”时所说的: “一个经济学家对马克思及其社会主义如此恶狠狠地咒骂,确实罕见。”[6]对于凯恩斯对马克思及其《资本论》的这种贬损, 1980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劳伦斯·克莱因在《凯恩斯的革命》一书中就明确表示: “我们认为这是错误的。”[7]凯恩斯对马克思及其《资本论》的贬损是否违背了学术规范呢? 从逻辑上讲,首先,如果凯恩斯本人的理论与马克思毫不相关,那么他的这种贬损虽然也有可能存在不尊重前人研究成果的问题,但却不存在抄袭或剽窃的问题。其次,即使凯恩斯的相关理论与马克思之间存在着某种相关关系,他也有可能由于对此毫不知情而不存在抄袭或剽窃的问题。本文拟首先依次分析凯恩斯的相关理论与马克思是否毫不相关、凯恩斯是否对马克思的相关理论毫不知情这两个问题,进而说明凯恩斯对待马克思的态度是否违背了学术规范,在此基础之上对凯恩斯和马克思在学术规范方面的表现进行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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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郭广迪,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① 凯恩斯对《资本论》的这一贬损,出自其1925 年撰写的《对俄国的简略观察》( Essays in Persuasion) 一文。( 参见: 裴小革: 《国外学者如何看待〈资本论〉》,载于《求是学刊》2002 年第6 期)

马克思与凯恩斯学术研究规范的比较_郭广迪.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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