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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千万专项资金 加大制作播出力度 广电总局力推精品公益广告创作生产
2014年12月27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京召开“2014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工作总结会”,对公益广告创作和播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81家机构,给予了千万元专项资金扶持, 60件优秀公益广告作品获得首届“星光公益广告大奖”的奖项。

关键词:公益广告;广电总局;创作;精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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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12月26日电 (记者郑海鸥)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京召开“2014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工作总结会”,对公益广告创作和播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81家机构,给予了千万元专项资金扶持,60件优秀公益广告作品获得首届“星光公益广告大奖”的奖项。

  据悉,今年以来,为推进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首次设立1000余万元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公益广告创作播出,并从近200家单位报送的538个项目中,确定了74家广电播出机构、5家节目制作机构、1家中央单位和1家高等院校报送的132个项目,分别获得优秀广播作品、电视作品、创意脚本和传播机构的专项资金扶持。同时,还首次举办“星光电视公益广告大奖”,对400余件电视公益广告进行评选。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在建立激励措施的同时,总局加大公益广告制作播出的工作力度。截至11月底,组织中央和全国各省级台制作“中国梦”“讲文明 树新风”和“文明道德”等主题公益广告1.6万余条,播出750余万次,播出时长近300万分钟。同时,还采取健全作品库、扩大传播渠道、组织民族语宣传、设立专职部门、制定考核机制、倡导效果研究等多种措施,持续完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长效发展机制,扩大了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影响。

  据介绍,获得总局专项资金扶持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在各个渠道播出后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参加评审的专家评委表示,这些优秀作品通过生动形象的表达,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有效地传递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正能量,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素质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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