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编者按:2017年10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关键词:信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应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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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十位专家深度解读网信办二项新规
编者按:2017年10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针对出台的新规,网络传播杂志约请十位专家,为你做深度解读。
●唐胜宏 人民网研究院副院长
两项新规是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规范管理的深化,集中体现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责任要求。新闻信息服务不仅仅是单纯的信息传播服务,更有着传播价值观甚至进行社会动员的功能,这必然要求从事这一活动的机构和人员以法律为底线,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这种责任既包括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也包括维护服务涉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都是承担这一社会责任的主体,责无旁贷。两项新规分别从掌控信息出口的人员的监管与培训,信息服务单位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评估来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切中肯綮。
●孟 威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网络新媒体研究室主任
中国正向建设网络强国的目标迈进,网信事业发展很快,近年来微信、直播、公众号新技术新形态应用涌现,丰富网络生活,也带来一些新问题。两个规定的出台,是网络安全法的进一步落实。一个大的亮点是,规定对主体责任做了明确的区分,责任层次清晰具有系统性,涵盖管理、评估部门、媒体、互联网企业、行业组织、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个体等网络信息服务链条的每一个环节,敦促责任落实到岗到位到具体责任人,是进一步加强传播服务工作的规范和具体指导。
●王四新 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教授、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的出台,给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尤其是涉及新技术、新应用在新闻信息服务领域上了一道“安全阀”,对于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互联网企业落实平台责任,完善信息安全制度,对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以及避免新技术、新应用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避免对用户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等方面,都会起到正面和积极的作用。
●陈立生 同济大学传播与艺术学院教授
国家网信办10月30日依法依规出台了两份有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的文件,不仅符合新媒体时代人类社会的一般原则,更贯穿着“管理+服务”的基本精神,是对新兴媒体及其从业人员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思想在新媒体领域的具体体现。人类社会的一部媒介发展史表明,没有任何一种媒介是完美无缺的。新兴媒体是一把双刃剑。人类在享受新兴媒体带来便利的同时,必须高度警惕并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可能给人类造成的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