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4月1日起,河南省启动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词汇。
关键词:语言文字;祖国;交际;网络流行语;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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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喜大普奔”、“坑爹”、“酱紫”等网络流行语将与机关公文、学生教科书“绝缘”。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4月1日起,河南省启动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词汇。(201.3.25郑州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所以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正是由它的工具性决定的。因为普通话是通行于中国大陆及海外华人华侨间的共通语言。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官方语言,是新加坡四种官方语言之一,也是联合国六种官方工作语言之一。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各种调侃玩笑的网络流行语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孩子们的学习生活当中,应该说这是一种不良倾向,长此以往,不但祖国的语言文字学不好,而且不伦不类,失去了自己的文化,大有迷踪的危险。
我们中国的语言文字,不仅是文明的象征,更是劳动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我们有责任薪火相传。
作为交际交流的工具,必须具有普遍性,必须是每个人都听得懂,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交流交际,各种调侃玩笑的网络流行语出现在孩子们的学习生活当中,不仅是对中国语言文字的亵渎,对传统文化的否定,更不利于交际交流。
一些人为赋新词强说愁,语不惊人死不休,好像不说几句网络语就不潮,不亲民,不是现代人了似的,其实大可不必。第一,我们使用语言文字的目的是交际交流,使用网络用语一定程度上会造成交际交流的障碍。第二,作为一种文字,保持它的生命力,不是不可以引进新词,但必须在约定俗成,大家普遍认可的基础之上,现在好多有词,词义发生了变迁,赋予了新的意义,就是很好的例子,但我们没有必要曲意逢迎,更不该说出来让不少人都听不懂就算胜利了,不能人为制造交际交流的障碍。
推广不通话,规范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传承祖国的文化,人人有责。不但小学生要学好,广播电视,教师,公共服务人员更应该带好头,不规范的语言文字更不该出现在公文、教科书中,这样有不严肃之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