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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摘编]清圆明园建造和维护经费来源问题初探
2016年08月16日 09:4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李延宁/摘编 字号

内容摘要:圆明园建造和维护的经费主要源于榷关和盐政缴纳的盈余银(多征的部分税银)、养廉银和办公银。其次是盐商的捐献和发商生息(圆明园把银两交给盐商,每年收取一定的利息)。其中盐商的捐献即盐当规银,系商人每年自愿向圆明园缴纳,并且在嘉庆、道光和咸丰时期形成惯例。

关键词:圆明园;经费来源

作者简介:

 

原文作者:赵连稳

原文题目:《圆明园经费来源问题初探》

原文出处:《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

 

圆明园于康熙四十六年(1707)开始建造,经过雍正、乾隆、嘉庆和道光几朝的营建,最终形成了规模宏大的皇家苑囿,咸丰十年(1860)被英法联军焚烧,同治年间,又对圆明园进行部分重修。而圆明园建造和维护的经费主要源于榷关和盐政缴纳的盈余银(多征的部分税银)、养廉银和办公银。其次是盐商的捐献和发商生息(圆明园把银两交给盐商,每年收取一定的利息)。其中盐商的捐献即盐当规银,系商人每年自愿向圆明园缴纳,并且在嘉庆、道光和咸丰时期形成惯例。

除了这些主要渠道外,圆明园的经费还有其他渠道:内务府的广储司(专门掌管内廷经费的机构)直接划拨银两给圆明园;圆明园经营所得即收取地租、房地租、荷租、苇租;清廷利用米价上涨,将安和桥丰益仓的余米赏给圆明园,让工匠们照市价购买;朝廷将有过失官员的养廉银和俸禄扣下以及将没家官员的家产“入官”转交给圆明园;商人和官员捐献银两。

(李延宁/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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