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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众哲学》摘登:要把握适度原则(之八)
2015年10月23日 08:1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10月23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因素的综合作用,面对交错复杂的社会矛盾局面,如果我们失去警惕、混淆矛盾、政策不当、处理不妥,在一定条件下,人民内部的一些矛盾就有可能激化,以致产生对抗现象,人民内部的非对抗性矛盾就有可能转化为对抗性矛盾。

关键词:大众哲学;事物;质变;非对抗性矛盾;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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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要研究

  质量互变的特殊性(下)

  ——事物质变的爆发式飞跃和非爆发式飞跃

  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因素的综合作用,面对交错复杂的社会矛盾局面,如果我们失去警惕、混淆矛盾、政策不当、处理不妥,在一定条件下,人民内部的一些矛盾就有可能激化,以致产生对抗现象,人民内部的非对抗性矛盾就有可能转化为对抗性矛盾,甚至人民内部矛盾也可能转化为敌我矛盾。比如工人罢工、群众性的暴力冲突和流血事件,其中有些是因生活消费品供应不足或涨价引起群众不满,加上处理不当,使得矛盾积累、激化,最后导致成为对抗性的冲突,如果缺乏及时有力的处理,也会发展到暴力冲突的地步。在对抗性冲突中,除个别的少数坏人之外,大多数参与事件的人民群众,还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对于人民内部所出现的矛盾对抗现象,如果不进一步采取及时有力的措施,也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甚至转化为敌我矛盾。当然,人民内部的对抗现象只是人民内部非对抗性矛盾所采取的一种斗争形式,它不是最后的矛盾解决办法,也不是可采取的唯一解决方式,它往往是由于人们主观上警惕不够、行动上处理不当而造成的暂时的、局部的矛盾对抗现象,这并不反映人民内部非对抗性矛盾的本质。人民内部出现的矛盾对抗现象,不等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非对抗性质,它只是人民内部非对抗性矛盾所采取的一种暂时的、个别的斗争形式。

  一般来说,对于人民内部的矛盾对抗激化,直至出现爆发性的飞跃变化,都应采取非爆发式的解决办法,当然,对极个别的情况,也会不得已而采取爆发式飞跃的解决办法。

  量变、质变的相互转化,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在质变过程中也有量的扩张,反映了事物发展的阶段性、连续性的统一。

  任何新旧事物之间,甚至在同一事物、同一事物的同一变化过程的不同阶段,都是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中国革命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更高阶段也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阶段。既不能超越事物发展的阶段,又不能把事物的不同阶段截然分开,须知事物发展的前一阶段是为后一阶段作准备的,后一阶段需要有前一阶段作铺垫。既要反对“超越论”,又要反对“落后论”。革命、改革与建设必须是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结合,既要着眼于未来,又要从眼前的情况出发,既要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解决现实问题,同时又要着眼未来,树立远大理想,不能搞短期行为和“一锤子”买卖。

  结语

  关于质量互变规律,历来存在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根本不同的观点。形而上学或是把一切变化都归于纯粹的量变,否认事物的质的变化,不承认一定的量变可以转化为质变;或是走到另一个极端,否认量变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不承认质变有一个量变过程。要坚持唯物辩证法关于质量互变规律的原理,反对形而上学的极端观点,把握好适度原则,用来指导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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