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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为建设包容城市做贡献 ——我市统战工作亮点回顾
2015年10月21日 09:23 来源:《深圳特区报》2015年10月20日 作者:记者 周元春 字号

内容摘要:深圳56个民族齐全,宗教信众不少。如何推动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我市不断完善城市民族工作体系,深入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团结引领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包容城市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宗教;团结;民族;和谐;少数民族;宗教事务;弘法;信教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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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56个民族齐全,宗教信众不少。如何推动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我市不断完善城市民族工作体系,深入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团结引领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包容城市发挥了重要作用。

  强化服务促进团结,开创城市民族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针对少数民族多、流动性高的特点,我市以“主动服务、促进融合”为理念,积极开展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城市民族工作从单一的“管理”走向多元的“治理”。

  据了解,我市初步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框架机制,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共享平台、少数民族办事服务窗口、流出地和流入地互动协作机制,引进社工特色服务,设立少数民族社工服务站及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服务站。以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例,全市各级社区工作站积极为有需要的少数民族群众免费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高法律意识,仅2014年市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服务站全年就提供咨询服务196人次,办理案件15宗,为少数民族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约80万元。

  我市还积极推进全市民族团结模范社区创建活动。通过树立先进典型等方式,带动了一批社区争创全国全省模范社区。目前,我市已有全国民族团结示范社区1个,全省民族团结示范社区5个。这些社区在我市民族团结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促进、示范作用。

  此外,我市还通过举办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讲座、座谈会、宣讲会等形式,为少数民族融入城市提供指导。经过各方配合,积极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守法经营,理性诉求,赢得深圳的尊重与认可。

  依法管理,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我市努力推动宗教事务的法治化管理,提高宗教界人士的宗教学识、道德修养和政治文化素质,着力破解宗教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取得实效。

  进一步加大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力度。积极探索佛道教小型场所、伊斯兰教临时点规范管理,推进天主教爱国团体民主换届;指导基督教加强工商分会建设,大力开展转化融合工作,提升了宗教事务的管理水平,多项举措得到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宗教事务局的肯定和推介。同时,开展场所安全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有力保障了宗教场所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进一步加强宗教场所建设和管理。宗教工作就是群众工作,合理满足信教群众需求是宗教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我市积极推进新清真寺、弘法寺二期工程、天主教龙岗堂新堂等宗教场所建设,并积极推动开放各宗教合法活动场所。与此同时,市委统战部还加强与市、区有关部门沟通,积极筹划基督教、天主教国际礼拜堂,服务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

  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我市不断加强和健全爱国宗教团体班子和制度建设,多名爱国教职人员当选全国、全省宗教团体的领袖,进一步增强了宗教团体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树立了爱国爱教的榜样和旗帜,有力促进了宗教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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