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内容摘要中国式民主不等同于中国共产党民主。张师伟.近代中国视野中的“民主”释义.常建华.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11卷).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 2010: 374.
关键词:民主;教授;中国共产党;民政;民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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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中国式民主不等同于中国共产党民主。中国式民主的形态还需要进一步勘定。对民主实践与民主观念的落差做出合理论证,是勘定中国式民主形态的重要使命。把民主简化为票决民主,是对中国式民主的碎片化。在近代历史的背景下审视中国式民主,它的范式转换是颇为频繁而复杂的,勘定中国式民主的形态需要在这些范式之间找到起承转合的逻辑关系。
关键词:中国式民主;形态;勘定
作者简介:李冉,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副教授、博士。(上海 200433)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政党文化史研究”(10YJC810024)、上海市曙光计划(12SG13)
《探索与争鸣》于2013年第11期发表了高民政教授《中国式民主也是个好东西——由“民主是个好东西”引发的几点思考》一文(以下简称“高文”),2014年第2期发表了蒋德海教授《“中国式民主”的好坏要由民主来检验——与高民政教授商榷》(以下简称“蒋文”)。从高文对“中国式民主理论”与“中国式民主制度”的界定来看,显然是把中国式民主等同于中国共产党民主。与此相反,蒋文认为:“所谓中国式民主就是在中国大地上由中国人民实施的民主。”这就在概念上区分了“中国式民主”与“中国共产党民主”。这一点很可贵,可惜的是,蒋文对此没有深入论述。纵观中国式民主的研究,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把中国式民主等同于中国共产党民主,是一个普遍的现象。笔者认为,这两种民主形态不是一回事。那么,究竟什么才是中国式民主?中国式民主的形态勘定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完美的民主观念与残缺的民主实践
“民主既是普遍的——所有人(准确地说是几乎所有人)都希望得到它,而且它还具有某些特定的核心要求,使其可以适用于全球;民主又是特殊的——所有国家和文化地区都以各自的方式实践民主。”[1]无论怎么拿民主说事,威亚尔达的这个观点恐怕是不得不认可的。民主的普遍性往往体现在民主观念上,民主的特殊性往往彰显于民主实践中。
对于现代民主的后发国家来说,民主事业通常肇始于民主观念的塑造——塑造先进的民主观念,以此动员民众、制造民主革命的合法性。在革命的初始阶段,民主观念往往被塑造得颇为完美。民主观念的完美程度与革命力量的动员程度呈正相向关系。卢梭的伟大就在于其对完美民主观念的论证,而一旦着眼于民主实践,卢梭也沮丧地指出:“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2]事实就是如此,民主实践一旦起步,就不得不关注“国家和文化地区”的特殊性,问题将变得异常复杂。在此,笔者想到了1956年中国共产党的“扩大民主”。
1956年,苏联和东欧的社会主义运动出现重大变局,并对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产生了深刻影响,国内也出现了罢工、罢课、农民退社等现象,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事业受到严峻考验。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进行了“扩大民主”的尝试。这是建国后中国共产党进行的第一次集中而颇有规模的民主建设的尝试。但是,在随后的民主实践中,民主参与范围的扩大与参与强度的提高并举,犯了民主建设的大忌,民主失控;协商民主的推崇并没有得到选举民主的刚性约束,民主成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政治工具;民主制度建设滞后,未能对扩大了的民主对象提供强有力的权益保障,扩大的民主对象最终成为专政的对象。最后,扩大民主的实践最终背离了美好的初衷。直到“文革”结束,我们才慢慢从那段惨痛的民主实践中走出来。这说明,民主观念虽好,民主实践实难。
纵观中国式民主的成长历程,我们不难发现,民主实践与民主观念之间的落差明显。这个落差是正当的还是人为制造的?这恐怕是勘定中国式民主形态的必答题。马克思对共产主义应然的民主观念论述得不多。于是,为了动员革命力量,为了实现统一战线下的阶级联合,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与1956年“扩大民主”中不惜赞美之词,推崇美国的民主观念。但是,民主一旦进入到制度创设的实践环节,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民主实践与民主观念的张力就出来了。
挽救民族危亡是中国革命的起源,这一点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式民主的功能定位,即中国式民主需要发挥两个“集中”的功能。一方面,在社会民主层面,要能动员起最广大的人民群众,集中起“一盘散沙”的社会分子,凝聚挽救民族危亡的社会力量。另一方面,在政治民主层面,要能锻造出高度集中的政治组织,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在目前激烈的国内战争年代,共产党只有按照高度集中的方式组织起来,在党内实行近似军事纪律那样的铁的纪律……只有这样,党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3]对于前一个“集中”,主要是通过弘扬人民民主的“高大上”观念来完成的;对于后一个“集中”,则主要是通过党内民主实践来完成的。这样一来,中国式民主的观念与实践之间就有了明显的落差。在观念层面,中国共产党所宣扬的“人民主权”与西方的“主权在民”还是有相通性的;但是在实践层面,这种相通性就很小了。中国式民主所负载的“集中功能”,使其既区别于古希腊诉求公民直接参与的“民主原教旨主义”[4],也区别于现代西方的代议制民主。
民主实践与民主观念在中国式民主上的落差,在根本上不是人为制造的,而是外来的现代民主观念与中国特殊国情相结合的产物,即它带有相当的历史必然性。既然有历史必然性,它在理论上就是可以论证的。中国式民主的形态勘定,需要对这个问题做出合理的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