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争鸣 >> 麻辣点评
厦大博导“诱奸门”,一纸通报还不够
2014年10月15日 13:58 来源:新京报 作者:刘昌松 吕频 字号

内容摘要:7月10日,博导吴春明被厦大学生曝出诱奸、性骚扰女学生,一时间被称作厦大博导“诱奸门”。

关键词:厦大;博导;性骚扰;调查;学生

作者简介:

  7月10日,博导吴春明被厦大学生曝出诱奸、性骚扰女学生,一时间被称作厦大博导“诱奸门”。之后该事件一度消隐于公共视野。10月13日,有当事女生做客电视台曝光“吴在办公室拿出避孕套”等细节,让事件再受关注。昨日21时30分,厦大通过官微发布通报:查明吴春明与一名女研究生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对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骚扰行为属实,经研究,决定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处分。

  3个月里,为何不公布实时调查进展

  厦大校方对吴春明的处理,固然回应了舆论关切,但光满足于3个月后的“一次性答复”还不行,它还应就沉默3个月作出解释。

  3个月前,事件刚发生时,我曾在新京报撰文指出,称“女生的网帖应看成是向司法机关的公开报案,当地警察应主动介入,而不必等待厦大移交。”现在想来,当时的言论并不完全妥帖,就涉嫌性侵女生的犯罪而言,公安机关通常是接受受害人及其亲属报案才立案侦查。可就该事件情况看,似乎并无受害女生向警方报案的公开信息。正是基于“受害者未报警”的可能,不少法律人士劝涉事女生:若确实掌握遭性侵的证据,不妨向警方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不宜久拖。

  但对涉事网帖中涉及吴春明挪用学术经费一事,涉嫌贪污犯罪,事涉公共利益,相关司法机关当视其为公开举报,主动介入。实质上,有媒体披露吴春明已“承认了和女生开房的发票在国家课题里报销”。而这显然也亟待有关部门查证,尽早给出确切结论。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刘浩然)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