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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干部禁烟”别只盯“死角”
2015年01月07日 16:20 来源:光明网 作者:张西流 字号

内容摘要:5日,中国疾控中心联合中国控烟协会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了自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领导干部“禁烟令”一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执行情况的最新调查数据。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通知》发布一年多来,黑龙江等四省区“不转发、不贯彻、不落实、不执行”,成为“死角”,因此被点名通报。问题是,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本身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低要求,因为在公共场所吸烟,是一种违法行为,连带头“不违法”都做不到,还有资格做领导干部吗?为此,《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关键词:领导干部;公共场所禁烟;执行;死角;吸烟;计划单列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国控烟协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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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日,中国疾控中心联合中国控烟协会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了自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领导干部“禁烟令”一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执行情况的最新调查数据。其中,黑龙江、湖南、广西、青海四省区既无发文又没有其他举措,成为死角。(1月6日《北京晨报》)

  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通知》发布一年多来,黑龙江等四省区“不转发、不贯彻、不落实、不执行”,成为“死角”,因此被点名通报。然而,“死角”就别提了,“活角”也不容乐观。一些地方虽然对领导干部“禁烟令”进行了转发和贯彻,但未必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和执行。特别是,时至今日,未见有地方对领导干部不带头禁烟开出一张罚单。

  领导干部带头禁烟,其必要性不容置疑。身为领导干部,一举一动备受人们关注,因而更应在执行公共场所“禁烟令”中先行一步,敢于担当。同时,领导干部在社会诸多领域起着导向作用,有道德示范和行为表率的社会义务,更应该在戒烟或禁烟方面,发挥社会模范作用。特别是,中央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其意义远不止推动控烟政策这么简单。这是因为,领导干部带头禁烟,保护了自己的身体健康,能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由于领导干部不抽烟,少了一项不良嗜好,也就少了一块滋生腐败的土壤。

  问题是,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本身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低要求,因为在公共场所吸烟,是一种违法行为,连带头“不违法”都做不到,还有资格做领导干部吗?为此,《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照此规定,一些地方显然未做到。

  因此,督查领导干部禁烟,别只盯“死角”。首先,不能一味地靠官员自律,应有配套措施跟进。比如,将禁止在公务接待中用烟,纳入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考核主要内容,出台相应的惩罚措施,形成约束机制。同时,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在会议室和办公室不抽烟,尤其是在召开大型会议时,坐在主席台上的领导同志更不能吸烟,以免“带坏了头”。再者,领导干部在与人的交往中要做到不敬烟、不接收他人敬烟,主动切断“烟源”。特别是,执行领导干部“禁烟令”,关键是要严于吏治。对于违反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的官员,应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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