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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学教育创新入手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2014年12月02日 09:57 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廖永安 字号

内容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学教育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的根本,也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法治工作队伍提出新要求“治国经邦,人才为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深化的过程,法学教育作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根基,必须不断创新方法,以适应培养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要求,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工作队伍;队伍建设;法学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培养;法治人才;学生;职业;社会主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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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中明确将“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法学教育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的根本,也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的同时,也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新要求。不断创新法学教育方法,全面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已经成为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使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法治工作队伍提出新要求

  “治国经邦,人才为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基础。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法治中国建设将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法治强则国强,法治弱则国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出更加明确、更加严格的要求。唯有打造出一支忠诚可靠、素质优良、业务精专的法治工作队伍,才能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因此,是否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成败。

  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内在需要,对法学教育提出新要求

  为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其自身的要求。其中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职业操守好,是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必然要求。

  首先,思想政治建设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生命线。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要求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是否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是衡量法治工作队伍素质高低的基本前提。只有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才能永葆法治工作队伍的忠诚本色,使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不惧危险、乘风破浪。

  其次,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必须切实提升其法律专业素养。 “打铁还需自身硬”,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优良的法律专业素养是法治工作队伍承担起依法治国使命的基本保障。只有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掌握真正的法律学问,才能担当起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基本使命。为此,必须不断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切实提高其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最后,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必须强化职业操守和社会担当意识的培养。法治工作队伍作为公平正义的实现者、捍卫者,一定要在精通法律知识之外,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中关键在于:首先应当具有刚正不阿、清明廉洁的品格,矢志捍卫法律的尊严;其次要有牺牲小我、奉献法治的精神,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

  法学教育作为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起点,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目前我国的传统法学教育模式和教学内容,已经难以适应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内在要求。改变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不断创新法学教育方法,已经成为当今法治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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