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因此,研究分配问题,不能就分配谈分配,而必须首先研究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他在读苏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对研究分配问题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原则:必须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出发来研究分配问题,即联系生产条件的分配来研究消费品的分配。他批评教科书中撇开生产资料的分配来谈论消费品的分配、并把消费品分配当作决定性动力的有关论述,指出:这是一种分配决定论的错误观点。工资属于消费品的分配,有什么样的生产资料的分配,就会有什么样的产品的分配,有什么样的消费品的分配。三目前我国经济学界研究分配问题,有一种倾向是离开所有制,就分配谈分配。
关键词:分配问题;分配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马克思;私有制;贫富差距;消费品;研究分配;恩格斯;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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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皮凯蒂《21世纪资本论》的出版,经济学界议论纷纷。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分配问题总是牵动着每一个老百姓的心。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分配问题越来越突出,收入差距现象日益严重,人们对共同富裕的呼声日益高涨。经济学家关心分配问题,是理所当然的事。
既然分配问题关注度这么高,那么是不是可以得出结论:应该确立“收入分配在经济学中的中心地位”呢?这个提法涉及一个原则问题:在经济生活中分配处于什么位置?怎样研究分配问题?西方经济学往往把研究经济问题的注意力集中在分配上,成天在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上打圈子。仿佛只要调整分配政策就可以消除资本主义的弊病,保证资本主义健康长寿。他们不愿意触及资本主义私有制,不愿意研究生产领域中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关系。这是符合资产阶级根本利益的。我们不能这样干。
一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分配不是经济学的中心问题,它是从属于生产的,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因而是第二位的。从再生产的几个环节(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关系来看,是生产决定分配。只有生产出来东西,才能进行分配。没有生产,就不会有分配。不仅从实物形态来看是这样,而且从分配方式来看,也是这样。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分配方式。如果生产资料归资本家所有,工人一无所有,工人为了生活,不得不在市场上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被资本家雇佣,在生产过程中受资本家驱使,那么在分配上必然是工人获得工资(劳动力价值),资本家获得利润(即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也就是资本家凭借资本获得收入)。这是客观的必然性,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尽管具体的分配办法可以改变,但这个本质是不会变的。马克思指出:“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就对象说,能分配的只是生产的成果,就形式说,参与生产的一定方式决定分配的特殊形式,决定参与分配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2卷第13页)
所以,研究分配问题,首先要研究生产方式。从事情的本质来说,离开生产方式,是搞不清楚分配问题的。不同社会制度下,分配方式的性质是不同的。我们不能撇开生产方式抽象地研究分配。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是一回事,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是另一回事;私有制基础上的分配关系是一回事(当然私有制不同形式基础上的分配关系也是不一样的),公有制基础上的分配关系是另一回事。两者之间有着原则的区别。企图在不同社会制度中寻找分配的共同点,那么除了一些最一般的规定(例如,奴隶、农奴、雇佣工人都得到一定量的食物,使他们能够作为奴隶、农奴、和雇佣工人来生存)以及若干具体操作性的表面现象(例如,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和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都发工资)外,恐怕会一无所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