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争鸣 >> 微观点
2.5天休假不是“专利”
2016年06月20日 08:15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湖北 胡海军 字号

内容摘要:目前,湖北等十余省出台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2.5天休假”。2.5天休假,有助于大家缓解工作压力,提升生活品质,无疑是一个“利好”。

关键词:休假;信念;残疾;生活品质;人生

作者简介:

  目前,湖北等十余省出台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2.5天休假”。2.5天休假,有助于大家缓解工作压力,提升生活品质,无疑是一个“利好”。但是,2.5天怎么休,给谁休,公众仍有疑虑。

  2.5天休假,底线应是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而言,多休半天,会不会把工作推到下周?公众的担心不无道理。也因此,各单位尤其是服务窗口单位,在弹性休假的同时必须合理安排轮休,不能因休假而让工作“卡壳”。同时,也要加强监督,杜绝得寸进尺,出现周五上午就“身在曹营心在汉”。此外,2.5天休假,意味着休息时间的增加,这就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一旦出现“力不从心”,影响到群众办事,2.5天休假也应有“退出机制”。

  当然,这样一项“福利”,不应是一些人的“专利”。如何防止有的地方落实、有的地方不能落实,有些员工落实、一线员工不能落实,依然需要平衡利益。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胡博婧)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