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信息化;世界;王伟光;新大众哲学;虚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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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与人的实践活动(下)
——虚拟实践也是一种实践活动吗
一旦确认了虚拟实践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一种新的形式,是在信息时代出现的一种新的实践活动形式,那就意味着,虚拟实践必然具有不同于“三大实践”即物质生产实践、社会政治实践和科学文化实践的特点。
——虚拟实践不等于变革自然的物质生产实践。虚拟现实活动并没有直接改变自然客体,它所改变的只是虚拟客体。虽然对于虚拟客体的改造最终会有助于人们实际地改造现实的自然客体,但不能把虚拟现实活动对虚拟客体的改造等同于直接改变自然客体的现实的生产活动。
——虚拟实践不同于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政治实践。虚拟实践得以发生的电脑网络空间,虽然具有一定的客观实在性,但是,同现实的物质世界相比,它只是现实的物质世界的“影像”或“仿真”,而不是现实的物质世界本身。飞行员不会因为在虚拟空间中撞机而丧生,物理学家不会因为在虚拟空间中模拟核试验而受到核辐射和核污染的伤害,普通人也不会因为在网络上相互“干仗”而遭致身体上的伤害。
——虚拟实践也不同于创造科学文化成果的科学文化实践。虚拟实践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精神文化产品。通常,人们在网络上通过虚拟实践而进行的虚拟购物、虚拟教学、虚拟飞行、虚拟战争等,主要并不是以探索客观对象、获得精神产品为目的,相反,在大多数情况下,它就是人们的一种现实的社会活动,是一种直接的社会生活或生活的一部分。虽然随着计算机科学的发展,已经现实地形成了一种新的科学实验形式,即计算机实验,从而使得虚拟现实活动可以作为一种科学实验的新的辅助形式,或者作为一种独立的科学实验形式,但不能就此把虚拟实践活动简单地等同于创造科学文化知识的科学实验活动。
就此而论,完全可以说,虚拟实践是身处信息时代的人类特有的一种社会活动。它既体现了人类现实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一切固有特征,又表现出一般的现实社会实践活动通常所不具有的新的特点,是时代发展在人的实践活动上的聚集和涌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