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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共同利益观
2016年10月02日 08:5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梁周敏 姚巧华 字号

内容摘要:共同利益是国际合作、国际交往发生、发展的客观基础和最主要的动力,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写好“共同利益”的篇章,厚植利益因子,形成共同意愿,达成合作共识,齐心协力同行,实现互惠共赢。因此,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习近平同志在多个场合、多次用“利益共同体”指明中国和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关系,强调厚植共同体各方利益的互惠原则。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要以合作共赢为基本原则,锻造出超越单个国家利益的世界整体利益,让世界各国感受到参与其中的巨大好处与效益,进而凝聚起携手建设命运共同体的共识与行动,“一带一路”倡议和实践就是建设命运共同体主张的切实行动。

关键词:命运共同体;人类社会;互惠;合作共赢;习近平;发展;建设;国际社会;利益共同体;国际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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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曾经说过,“‘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共同利益是国际合作、国际交往发生、发展的客观基础和最主要的动力,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写好“共同利益”的篇章,厚植利益因子,形成共同意愿,达成合作共识,齐心协力同行,实现互惠共赢。

 

  习近平同志在一系列国际场合提出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倡议,向国际社会提供了一份思考人类发展的“中国方略”,成为引领中国对外发展的一面重要旗帜。中国也正在为这一构想的实施做出许多富有成效的努力。如何让这一思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更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利益交融:顺应发展逻辑

  人类社会天然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国家是利益协调的产物,由国家组成的国际体系也上演着类似国家内部的斗争情景。由于每一个国家行为主体都具有明确的疆土边界、独立的国家政权、特定的国家利益,都要求把国家利益作为最高原则,并在国际交往中追求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和自身的绝对安全。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当每一个国家行为体都基于同样的初衷而矢志不渝地向着自己设定的最优化目标迈进时,国际社会就可能会呈现出矛盾、冲突、较量甚至战争的行为。在残酷的斗争中,人类社会也逐渐认识到,片面地追求个性、过度膨胀自我利益而将他国视为客体、征服和攫取的对象,并不是人类的最优选择,人类社会是天然的利益共同体,个体必须学会妥协、包容并选择恰当的方式,与他国共生共存共谋发展。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与人类社会发展的这一内在要求相一致、相契合,是当前国际社会交往和世界和谐发展的正确方向。

  共同利益积蓄起融合世界的巨大力量。早在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讲道,“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旧的、靠本国产品来满足的需要,被新的、要靠极其遥远的国家和地带的产品来满足的需要所代替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这是160多年前先哲洞察到的经济全球性化兴起时具有的巨大融合动能。时代发展到今天,信息、交通更加便利,经济全球化、市场化具有更大的能量,以致国不分大小强弱、地不分东西南北,统统卷入到全球化的大潮之中。习近平同志紧紧把握这一时代脉搏和发展趋势,与时俱进地指出,“当今世界,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是大潮流。随着商品、资金、信息、人才的高度流动,无论近邻还是远交,无论大国还是小国,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正日益形成利益交融、安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鉴于此,提出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顺应了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符合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是人类迈向新发展的合理路径。

  共同挑战和外部性威胁使人类社会命运与共。当前人类社会面临着日益增多的全球性问题,以军事威胁为代表的传统安全威胁不但迄今阴魂不散,而且以“9·11”恐怖袭击为标志的非传统安全威胁愈演愈烈,恐怖主义肆虐、生态环境恶化、毒品走私以及跨国犯罪等问题层出不穷。非传统安全问题突出的特点是跨国性,其所带来的危害扩散性表明,国与国之间一荣未必俱荣,但一损俱损却是不争的客观事实。一幕幕血腥的事实提醒我们,求解人类的安全困境绝非一国所能应对。“一棵树挡不住寒风”,人类社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抱团取暖,更加注重国与国之间的合作。

  合作共赢:激发各方热情

  共同利益是共同体生命之源。早在我国西汉时期,史学家司马迁就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指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千年之后,马克思秉持历史唯物主义,深刻地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纵观近代以来人类自觉不自觉地形成的大小不同、区域不一的各类政治、经济、文化甚至军事等各类共同体,它们之所以能诞生并发展,就在于人们认识到彼此之间无法割舍的共同利益;这些共同体之所以能展现出生机和活力,是因为共同利益在各方的精心呵护和共同培育下都得到了增长和扩展。共同利益孕育着“一个行为体的行为因适应另外行为体的行为而进行调整”的合作可能,是命运共同体获得生命和生机的客观基础和强大动力。因此,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习近平同志在多个场合、多次用“利益共同体”指明中国和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关系,强调厚植共同体各方利益的互惠原则。在实践中,中国秉持共同利益观,以利益共谋共享,打造利益共同体。

  恪守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按照唯物史观,合作共赢首先体现在经济领域。恩格斯认为,“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促成国家与国家之间走向合作的只能从人们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基本方式以及在这一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经济利益中去寻找。西方发达国家最初发起全球化运动,是为本国过剩的产品寻找新的市场、为过剩资本寻找更高利润。但是,这种以牺牲他国、片面追求自我满足的狭隘的利益观已被实践证明不仅是不合理、不人道,而且也是不可持续、不会长久的。今天,能否激发起世界各国对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热情与向往、使人们最大程度地投身到这一建设进程中来,仍然取决于这些国家对参与这一进程获益情况的预期。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要以合作共赢为基本原则,锻造出超越单个国家利益的世界整体利益,让世界各国感受到参与其中的巨大好处与效益,进而凝聚起携手建设命运共同体的共识与行动,“一带一路”倡议和实践就是建设命运共同体主张的切实行动。当然,合作共赢的理念,不仅适用于经济领域,而且也同样广泛适用于政治、安全、文化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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