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此之后,曾经主持沪东公社社务的沪江大学社会学系钱振亚教授在1930年 9月讲过这样一段话:“社会行政人员(Social Administrator)——燕大许仕廉教授最先提议的用语,比较通常所称社会工作人员(Social Worker)含义更广而明确。”(发表于《社会学刊》第1卷第4期的论文中)这段话给出了社会行政与社会工作之间较为明确的关系,钱振亚认为社会行政概念的适用范围涵盖了一切社会公共事业的行政管理,而不仅限于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的政府机关。《我们对于社会行政的意见》属于多人合作的成果,系张鸿钧主笔,发表时列名者有吴文藻、吴泽霖、李安宅、李景汉、言心哲、柯象峰、范定九、陈达、陈文仙、孙本文、杨开道、潘光旦、蒋旨昂、龙冠海,集当时国内社会学界一流之选。
关键词:福利;钱振亚;行政人员;政府机关;使命;张鸿钧;社会事业;行政管理;国内社会学界;社会公共事业
作者简介:
与今日社会行政作为社会工作方法之一的状况相比,民国时期的二者关系与此截然不同。
在近代中国,社会行政是与社会工作一同从国外引进的。著名社会学家孙本文在其《当代中国社会学》一书中写道:我国社会学学者向来不甚注重社会事业与社会行政的研究。在抗战以前,各大学中唯燕京与沪江两校早期即设社会事业或社会行政的课程。因为这两校系教会设立,受美国社会工作教育的影响甚早。但孙本文也指出:“当时对于‘社会行政’及‘社会工作’二概念,尚不十分加以区别。”所谓“社会事业”在当时即指社会工作,孙本文的这段话明确指出中国的社会行政概念及制度安排与社会工作之间的紧密关联。我们可以认为二者为同一事物,也可理解为二者概念都不明确。
在此之后,曾经主持沪东公社社务的沪江大学社会学系钱振亚教授在1930年9月讲过这样一段话:“社会行政人员(Social Administrator)——燕大许仕廉教授最先提议的用语,比较通常所称社会工作人员(Social Worker)含义更广而明确。这一用语,适用于一切社会公共事业的行政管理人员,不单指狭义的政府机关——如社会局——里面的行政人员而已。”(发表于《社会学刊》第1卷第4期的论文中)这段话给出了社会行政与社会工作之间较为明确的关系,钱振亚认为社会行政概念的适用范围涵盖了一切社会公共事业的行政管理,而不仅限于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的政府机关。这表明,社会行政概念在当时的运用是很宽泛的,比社会工作的覆盖面要广泛,而且比社会工作更容易为社会所接受。
钱振亚的观点被后来的学者所沿用,并且被不断充实和完善,社会行政与社会工作二者之间的关系更为明确。1942年10月间,“国民政府”社会部召开了第一次社会行政会议,由张鸿钧约请国内社会学界专家分别撰写社会行政论文各一篇,后集为《社会行政概论》一册,交由中国文化服务社出版。该书共收论文30篇,以前两篇文章《我们对于社会行政的意见》、《社会行政纲要》最为系统,而以《我们对于社会行政的意见》最具代表性。《我们对于社会行政的意见》属于多人合作的成果,系张鸿钧主笔,发表时列名者有吴文藻、吴泽霖、李安宅、李景汉、言心哲、柯象峰、范定九、陈达、陈文仙、孙本文、杨开道、潘光旦、蒋旨昂、龙冠海,集当时国内社会学界一流之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