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一方面要加强民主,另一方面要加强法治,高度警惕和防范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正确把握和处理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矛盾,及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应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和挑战。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作用,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关键词:人民民主专政;人民内部矛盾;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民主权利;破坏;法律;政治;国家政权;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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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它是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在中国独特的制度化产物,既集中地体现了中国民主政治的社会主义性质,又内含着高尚的民主价值。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我国的国体和根本制度,不仅支配和决定着国家的整个政治生活,而且决定和影响着其他各种具体政治制度。为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一方面要加强民主,另一方面要加强法治,高度警惕和防范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正确把握和处理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矛盾,及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应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和挑战,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安定有序和国家长治久安。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对巩固政权,保障人民民主权力,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民主专政是保证绝大多数人充分享受民主权利,并且为此目的而向少数人实行专政的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因此,巩固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首要任务是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障人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其实质是党领导人民,通过依法治国,实现当家作主。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当前,我国人民是由不同的阶层组成的,而中国共产党既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最高权力,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也是我国宪法所确立的根本准则。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作用,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确保民意表达、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保证人民依法行使各项民主权利;要加强执法监督和司法部门自身建设,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确保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要加强法制的宣传和教育,真正使广大干部和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民主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