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日,多家网贷平台、中小企业协会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法律界人士以及国内评级公司等共计100余人在京召开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研讨会,从信用风险揭示的角度,共同探讨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债权人;评级;发展模式;监管;黑名单;债务人;平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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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唐红丽)近日,多家网贷平台、中小企业协会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法律界人士以及国内评级公司等共计100余人在京召开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研讨会,从信用风险揭示的角度,共同探讨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
自2014年起,为解决小微经济体的金融服务需求,中央提出以普惠金融为出发点实施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但事实上这一战略在实施过程中并未得到全面有效落实。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特别是平台风控模式不完善,引发越来越多的平台跑路、倒闭、提现困难以及网络欺诈等多重风险,严重阻碍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这些无可回避的问题证明,互联网金融已走到历史的十字路口,何去何从关系到这一金融创新事业的前途和命运,必须做出历史性的选择,寻找出适合实际情况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
研讨会围绕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风险问题以及后果、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的规律与本质、互联网金融风控模式与实践三大主题展开自由讨论。关于债务人信息披露,与会者讨论到,国际上P2P先发展起来的国家诸如英、美,对P2P平台的监管也都将信息披露作为最基本的要求,因这是对投资者基本知情权的保护、也是法律诉讼时有存档记录的基本依据。而目前,整个行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全面性、专业性、规范性和及时性都存在着严重问题。从债务的融资需求到债权人的投资需求,他们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如何在我们互联网金融当中建立一个合理生态圈,是现实性问题。
信息披露成为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搭建信用关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债务人承担起信用承诺和责任的一种重要形式。在讨论中,平台方表示,由于国内征信系统不够完善,所以已经有一些平台自身引入了信用评级体系,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就是希望解决信息分裂的问题,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没有大数据支撑,没有真正适用于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的理论支撑,执行起来难度很大。大家一致认为,信息披露中,最重要的是债项上要做到足够透明,有真实的债务人信息,就能抹去平台大部分灰色地带,能通过公平的市场机制,进行淘汰、选择。另外,加上有公正的第三方参与,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但由于投资人和平台信息始终不对称,平台存在选择性披露的可能,所以就要求监管部门应对信息的披露标准做出明确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