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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杀害人大代表 广西地方法院判处死刑
2014年08月27日 10:37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据中新网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政协委员王逸环涉嫌持刀杀害柳南区人大代表叶建纯一案,昨天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逸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害人叶建纯生前系柳州市柳南区人大代表,名下有数十家工厂、子公司,总资产超10亿元人民币。被告人王逸环系柳州市柳南区原政协委员、柳州市某商会秘书长,与妻子王某均在广西柳州经商,与叶建纯同为浙江省乐清市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逸环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逸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作案工具尖刀一把,予以没收销毁,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8810元。

关键词:叶建纯;杀人罪;被告人王逸环;被害人;法院;死刑;柳州市柳南区;判处;人大代表;持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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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新网报道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政协委员王逸环涉嫌持刀杀害柳南区人大代表叶建纯一案,昨天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逸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害人叶建纯生前系柳州市柳南区人大代表,名下有数十家工厂、子公司,总资产超10亿元人民币。

  被告人王逸环系柳州市柳南区原政协委员、柳州市某商会秘书长,与妻子王某均在广西柳州经商,与叶建纯同为浙江省乐清市人。

  6月12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检方指控,2013年7月,王逸环、王某与叶建纯因经商产生矛盾。同年8月6日,在柳州美联家具城樊某办公室内,王逸环持刀朝叶建纯的头部、胸腹部、背部连续捅刺数刀。在叶建纯跑出办公室倒地后,王逸环追上再次持刀捅割颈背部,造成叶建纯当场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逸环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被害人已经失去反抗能力时,又朝其身体要害部位补刀,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且在庭审中没有相应的认罪、悔罪态度。

  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逸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作案工具尖刀一把,予以没收销毁,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88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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