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12日,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将考核对象细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三种,并分别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开展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开展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关键词:考核;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北京市;技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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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办法考核事业单位人员
据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 12日,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将考核对象细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三种,并分别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开展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开展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将与事业单位考核人员调整岗位、工资、晋升、奖罚等挂钩。
据悉,此办法适用于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将涉及1万余家事业单位,8万余名管理人员,29万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和6万余名工勤技能人员。
记者了解到,《办法》从事业单位考核内容、标准和考核程序上均体现了分类考核的特点。根据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职责,按照不同岗位特点,确定重点考核内容,管理岗位人员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工勤技能人员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新《办法》与2005年出台的《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试行办法》相比,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以往的15%提升至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