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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咋就那么难?制度何以“打折”执行?
2016年07月11日 08:13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彭训文 字号

内容摘要:客观来看,尽管我国《工会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工会的相应职责,但对其具体如何维护员工带薪休假等问题没有相关细则。

关键词:休假;员工;休假制度;年假;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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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薪休假,咋就那么难?

    最近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实施评估报告》显示,去年中国超过半数的职工享受了带薪年休假。统计显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外企等单位员工大多能享受带薪休假,没有执行带薪休假的多集中在私营企业。此外,无论体制外还是体制内行业,都不同程度存在带薪休假执行不到位,补偿不合理,员工不知道维权、不愿意休假、不敢休假等问题。

  带薪休假,咋就那么难?全面落实这项制度还有哪些坎儿?听听大家怎么说。

  可以休假——

  制度何以“打折”执行?

  “工会都不管,我可不想为了这事变成领导眼中的刺头。”

  ——央企员工秦海平

  这些天,在北京某央企工作的王英(化名)正忙着和同事交接工作,他准备和女朋友一起休年假,到外地游玩。“我所在的单位对职工休年假有明确规定,但因为女朋友在私企,一起休年假需要根据她的时间安排。”

  在贵州省贵阳市某工商局工作的她(化名),休年假的事情则把她弄得有点烦心。

  去年,刚进单位两年的她因为工作忙,同时也想争取一个好的表现,没有休年假。一次同学聚会上,听说其他单位没有休假的朋友都有补助,小孟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

  中国1995年起施行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国务院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7年和2008年先后出台《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一条例两办法”),对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一条例两办法”,职工依工作年限可分别享有5—15天的带薪年休假,应休未休带薪年假的按照日工资300%补偿。此外,根据“一条例两办法”,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小孟经过了解发现,不仅是她,其他不休假的同事也没有补助。而对于跨年休假,“我的前任领导一律不批,新上任的领导则是看工作的努力程度而定。”小孟说。

  现在跳槽到北京某央企工作的秦海平(化名)有相似经历:“我之前在北京市延庆县工商局工作,单位在带薪休假方面规定十分明晰,只要和领导、同事做好工作交接,一般都可以享受带薪休假。我刚去的前几年没有休假,每次都需要领导签字,财务处直接把补助打到我工资卡里。”

  秦海平说,到了这家央企工作后,待遇提高了,带薪休假也有,但是所带的“薪”仅是工资,不包括奖金,不休假的补助也被砍掉了,而且来年不能补休。对此,秦海平认为有得有失,“至少现在待遇提高了。再说,工会都不管,我可不想为了这事变成领导眼中的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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