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北京市政府今天正式宣布,自4月8日起,北京3600多家医疗机构将推行医药分开综合改革。这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核心内容包括,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
关键词:综合改革;北京;医疗机构;服务费;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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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全面推开医药分开综合改革
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
经济日报北京3月22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北京市政府今天正式宣布,自4月8日起,北京3600多家医疗机构将推行医药分开综合改革。这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核心内容包括,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并重新规范;在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药品阳光采购。
此次改革范围涵盖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涉及全市3684家医疗机构。参加改革的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
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表示,医事服务费是本次改革新设置的项目,其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的是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推动分级诊疗,其对应的原来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每床每日100元。
医事服务费调整后如何报销?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王明山表示,医事服务费将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调整相应报销政策。其中,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并且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的限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定额报销40元,二级普通门诊定额报销28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定额报销19元;住院医事服务费按比例进行报销。
目前,北京市75%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低于成本价。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主要是用药量大、药价高、检查多、化验多、护理人员配置不足等问题。本次改革重在调整不同医疗服务项目间价格的比价关系,引导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具体调整为“一升两降”:上调了护理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降低药品价格,药价平均降幅在20%左右。经测算,改革后北京市医疗费用总量上基本平衡,患者费用负担总体没有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