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山东探索租房者子女就近享受中小学义务教育
2017年10月23日 14:25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济南10月 23日电(记者席敏)记者23日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山东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将通过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并探索租房者子女就近享受中小学教育等政策,鼓励住房租赁消费。据山东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将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山东省鼓励发展国有重点租赁企业,要求全省各市尽快公布1至2家租赁国企名单,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依托自身资源和优势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关键词:山东省;鼓励;实施意见;城乡建设厅;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消费;享受中小学;房地产开发企业;探索;供应主体

作者简介:

  新华社济南10月23日电(记者 席敏)记者23日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山东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将通过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并探索租房者子女就近享受中小学教育等政策,鼓励住房租赁消费。

  据山东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将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山东省将通过完善支持政策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合法稳定就业或符合当地人才引进规定的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申领居住证或申请居住登记;探索承租人适龄子女就近享受中小学义务教育,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

  山东省还将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包括允许将已批地未开工、在建、建成的商业用房、写字楼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鼓励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将闲置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水电气执行居民价格标准等。

  山东省鼓励发展国有重点租赁企业,要求全省各市尽快公布1至2家租赁国企名单,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依托自身资源和优势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贾伟)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