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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13省区市大气治污
2017年11月24日 00:00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骆倩雯 字号

内容摘要:北京日报讯(记者骆倩雯)昨天,记者从环保部获悉,今年中央安排的环保专项资金达497亿元,目前已下达的资金中有160亿元用于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13个省市区的大气污染防治。环保部宣教司巡视员刘友宾透露,中央编办已经批复将环保部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由事业单位转为环保部派出行政机构,并分别更名为环保部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督察局,各督察局局长已经重新任命。刘友宾表示, 6个区域督察局将强化“督政”职能,与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一起,共同构建国家环保“督政”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督察体制,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关键词:督察;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雄安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市区;刘友宾;京津冀及周边;中央财政安排;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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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日报讯(记者 骆倩雯)昨天,记者从环保部获悉,今年中央安排的环保专项资金达497亿元,目前已下达的资金中有160亿元用于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13个省市区的大气污染防治。

  环保部规划财务司负责人尤艳馨介绍,今年中央财政安排的环保专项资金规模预计将达到497亿元,围绕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农村环境整治、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等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已经下达390亿元,其中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60亿元支持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13个省市区的大气污染防治。今年环保部组织编制了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该规划已经通过中咨公司专家评审。同时环保部制定了《关于近期推进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优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环保部宣教司巡视员刘友宾透露,中央编办已经批复将环保部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由事业单位转为环保部派出行政机构,并分别更名为环保部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督察局,各督察局局长已经重新任命。区域督查中心自2002年试点、2008年全面组建以来,在加强我国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有效协调跨省界污染纠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督查中心变成督察局,解决了督查中心的执法身份问题,将有力推进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刘友宾表示,6个区域督察局将强化“督政”职能,与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一起,共同构建国家环保“督政”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督察体制,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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