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是第一个专题研究依法治国的会议,这次会议将对中国反腐走向产生哪些影响?
关键词:法治;思维;研究;腐败;纠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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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是第一个专题研究依法治国的会议,这次会议将对中国反腐走向产生哪些影响?中央高压反腐能否长久坚持?反腐败和纠风会不会影响宏观经济稳定?10月19日下午,党建研究专家、反腐理论研究专家、《求是》杂志研究员黄苇町做客正义网“正义论坛”,详细阐述他对上述问题的思考。
纪检职能调整案件移交更及时
黄苇町认为,四中全会在反腐败斗争部署中,将进一步突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他介绍,过去查处腐败的一个主要路径,就是发现干部有贪腐问题,先是纪委实行“双规”,查清基本犯罪事实后,实行“双开”,再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一传统做法在今后会有所变化。从今年3月开始,中纪委在调整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时提出,有些案件在查清这个干部确已触犯刑律,就可以将其及时移交给检察机关。
“现在中纪委、省纪委‘双规’时间较长的案件,往往涉及腐败窝案、串案,需要深挖腐败案件线索。属于孤立个案的,一般会较快移交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是国家查处职务犯罪的专门机关,拥有其他部门所不具备的办案手段,介入过晚,可能造成当事人家属或其他同伙销毁证据、转移财产,从而错失最佳办案时机。”黄苇町说。
黄苇町认为,在违纪阶段,即使仅对干部点名道姓的曝光处理,也能产生很大威慑力。“对于那些一心想收买权力的人来说,看到一名干部因为犯错误被曝光处理,其政治前途也暗淡了,在他们眼里,这个干部从‘潜力股’变成了‘垃圾股’,就不会再花大功夫收买他。这反而能挽救那些有缺陷的干部,使他们不至于酿成惊天大案。”
黄苇町还认为,现阶段对行贿犯罪处理较轻,往往造成权力密集型、资金密集型或资源密集型岗位的领导干部“前腐后继”。“检察机关近几年查处行贿犯罪案件力度明显上升,这体现了现代法治精神。今后仍要本着对法律负责的态度,做到‘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对腐败‘零容忍’。这也是依法反腐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