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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保护商榷
2014年12月02日 07: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苏小燕 字号

内容摘要:资料图片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决议》,以此为标志,保护与物态文化遗产有着相异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提上议事日程。自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与物态文化遗产一样受到国际公约的重视和保护。截至2013年 12月 4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总数已达271项,其中包括昆曲等30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不可触摸、不可感知、无形性及活态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概念提出伊始就备受争议,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需要保护、需要什么样的保护以及如何保护等更是众说纷纭。由此可见,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尚可适用的“原真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既无法追求时间上的原真保护也无法苛求地域上的原真保护。

关键词: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保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物态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争议;昆曲;可持续发展;真实性;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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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决议》,以此为标志,保护与物态文化遗产有着相异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提上议事日程。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自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与物态文化遗产一样受到国际公约的重视和保护。截至2013年12月4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总数已达271项,其中包括昆曲等30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不可触摸、不可感知、无形性及活态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概念提出伊始就备受争议,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需要保护、需要什么样的保护以及如何保护等更是众说纷纭。正因如此,与物态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原真性”(或译作“真实性”)、“整体性”的明确规定有所不同,《公约》对于保护措施的界定较为宽松,即“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由此可见,以《公约》为代表,国际上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并未提出“原真性”的保护要求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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