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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总有无数的曲折与磨难,东亚民主的生成同样坎坷而艰难。多少人为之奋斗,多少人为之落难,多少人为之牺牲。但无论经历多少挫折和波澜,奔向民主化的历史大潮总是滚滚向前,不可阻挡、不可逆转。
从最早的殖民化冲击下的被动应对和变革图存,中经反殖民主义的民族抗争和民族国家的独立,通过多年不懈的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强力推进,民主化转型在东亚各国渐次展开并一路蜿蜒前行。从外来强加的殖民化到内在要求的民主化,从不情愿的被动应对到自觉的主动变革,从单一目标的民族独立到全面现代化的国家富强,民主已成为东亚各国人民自觉自愿的主动追求,民主已扎根于东亚社会的民情土壤并开花结果。东亚民主社会的生成给了我们太多的研究资源和理论启迪。
沿着东亚民主生成的历史脉络,参照西方民主生成的“原生型”路径,从一个发展中国家“变革图强”的现代化发展视角,我们试图以东亚民主生成的历史事实和现实材料为依据,对我们在本研究开始时的设问和问题给予尝试性回答,以期勾勒出一个对东亚民主生成有所解读的理论性阐释架构。
一、东亚民主是“后发型民主”,有着自身独特的生成条件和路径特征。
民主作为一种政治统治形式,源自古希腊的城邦政治形态,其公民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理念与公民参与的制度实现机制,给予了人类民主追求的永恒典范和不竭激励。
近代民族国家架构下的民主形态,源于英、美、法等西方主要国家,是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以后逐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其间伴随着西方各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推进,并逐渐培育和壮大起来作为民主运行社会基础的公民社会。
英国虽然在1688年“光荣革命”后确立了“议会主权”,但直到1832年之前,由于有关财产资格的限制,有选举权的人只占到成年人总数的约5%。1832年的选举改革,使中产阶级获得了选举权,1867年的改革,使城市工人获得了选举权,1884年的改革,使农村工人获得了选举权。1918年英国才初步确认了普选制原则,使21岁以上的男子和30岁以上且大学毕业的妇女,大致有了选举权。1928年的选举制度改革,使21岁以上的男女公民大致有了平等的选举权。直到1948年废除一个选民有两票以上投票权的所谓“复票制”,英国民主的成熟经历了260多年的漫长发育和成熟完善。
美国的现代国家建构和民主演进同样艰难,从1776年签署的《独立宣言》开始,到1783年的《邦联条例》和1789年的《联邦宪法》,其后,民主宪政架构还经受了1861年—1865年期间美国内战的严峻考验,直到1970年通过的选举法修正案才在各州全部废除对黑人的“文化考试”和对新移民的“优良品行”的测试制度,平等的民主权利才最终得以普遍实现。
而法国的民主演进更为艰难曲折,从1789年疾风暴雨式的大革命以后,法国政治进程陷于了革命与复辟的反复较量、共和制与君主制的轮番交替之中,通过“进两步退一步”的曲折方式,经历了两个帝国和五个共和国的制度轮替,直到1958年以后第五共和国的民主宪政体制才得以稳固下来。以英、美、法为代表的所谓“原生型”民主,是在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逐渐健全民主制度和实现平等原则的,其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的落实,则是分别在18世纪、19世纪和20世纪分阶段逐步实现的。 所以,“原生型”民主是分步实现、逐渐完善的,有相对充裕的时间把各种经济、政治和社会矛盾分阶段、分步骤来解决,使民主化的总成本分散为各个历史阶段的较小成本,民主化引起的制度裂变和社会冲击分阶段出现,从而使执政者和民众都较容易接受民主化的成本和代价。民主化过程相对平稳和非暴力,公民社会和公民素质的发育成熟也是在一个较长的现代化过程中逐步实现的。
而东亚民主生成的条件和路径是在完全不同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下展开的。具有了典型的“后发型”民主化的过程特征,其时间紧凑、被动匆忙和矛盾并发等等限制性因素,使民主化过程更加跌宕起伏、艰难曲折。
从开启时间上,最早在殖民化危机下引进西方现代国家制度和政治因素的日本和泰国,也是在1868年以后才开始其现代化进程的。日本在其后开始“维新变革”,引进现代政治管理的制度和技术,1889年才制定出《大日本帝国宪法》。而在1868年的泰国,拉吗五世朱拉隆功继承王位,直到1873年亲政以后才迫不得已开始改革尝试,此后现代国家管理的制度和机构设置才被引入泰国。而此时的东亚其他国家,还处在遭受殖民侵略和占领的殖民化扭曲状态。真正由民族国家自主建构和推动的民主制度尝试,还需要等到二战后民族国家独立以后。民主开启时间上的滞后,其时世界历史的格局和趋势已经没有给东亚各国民主建构留有太多的时间和空间了。
从民主体系的建构“模型”上,也是以参照西方为“原型”和“典范”的。现代民族国家形态下的“民主”发源和成熟于西方,当东亚各国在殖民化的危机下被迫打开国门向外界学习的时候,更多地是希望学习和“复制”西方船坚炮利的器物技术,以图自存自强。现代国家的管理制度和机构设置只是不自觉的被引入或被殖民当局强行施加的。而后来的民主国家制度体系的整体性建构,更多的是在西方列强的直接影响和操纵下被强制性“移植”的。日本的1889年制定的宪法是在比较了英国和德国的宪政制度后,主要“取经”德国而制定的,而1947年的“和平宪法”则是在美国占领当局主导下制定的。韩国独立后的民主架构设计受美国主导,印尼独立后的民主架构设计由荷兰主导,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民主架构设计则受到英国主导,菲律宾独立后实行的宪法,则是1935年在美国主导下制定的“美式宪法”。当东亚各国在被动或主动中“建构”和“学习”民主宪政的制度体系时,已无可无奈何地处于世界历史中的尴尬地位,不但民族国家自身的孱弱已使自己没有了多少主动性,而且此时除了“前行很远”的“西方民主”之外,世界也没有其他的“民主模式”可供学习和参照。东亚民主起步之初,由于命定的殖民化或殖民地历史的决定性影响,就已深深地受到西方列强或宗主国的政治力量和民主模式所影响,难以摆脱“后发模拟”的“原始基因”。
从历史阶段和现代化任务上,“后发型民主”也只有在符合现代化发展逻辑后才能发育启程,“民主”不可能从一开始或一直占有主导型价值的地位。西方国家长达二、三百年的现代化进程和民主化演进,而在东亚各国被世界大势强制性“压缩”到几十年的时间之内。东亚各国独立后,面临着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国家建构等等繁多而百废待兴的紧迫任务,任务的并发性和严峻的生存危机,使得东亚各国不可能把“民主”建设放到首位。匆忙之中引进的西方式多元民主低效混乱,更使“民主”价值受到普遍的质疑甚至漠视,这是导致后来威权主义发展体制盛行的根本原因。东亚现代化进程中发展逻辑和民主逻辑的紧张关系由此产生,“经济发展第一”成为了各国普遍的要求。民主建设只能在有助于发展和服务于现代化建设时,才可能被谨慎推行。“民主”成了现代化的“工具”和“手段”。
由殖民化---现代化---民主化的历史逻辑所决定,东亚各国民族国家独立后,先经济发展---后社会变迁—再民主转型,成为东亚各国现代化进程的普遍逻辑顺序。现代化的“发展逻辑”占据压倒一切或主导性的地位,“民主逻辑”只有“融入”和“并入”现代化发展逻辑,才有萌发和成长的空间和条件,这是东亚民主生成的最基本历史脉络。
二、东亚民主有着多样化的生成路径和制度模式,但具有共同的基本民主原则和制度要素。
普遍性和特殊性,也即共性和个性,是万物皆具有的基本属性面相,“民主”也不例外。由于各国各自具有自己的国情条件和发展脉络,民主的生成路径和制度模式也各不相同,对西方“原生型民主”来说如此,对东亚各国“后发型民主”来说也如此。
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性产物,自然和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条件紧密相关。现代民族国家形态的民主,在西方主要大国的缘起和演变,也和各自的革命程度、社会结构和政治势力状况有着复杂的因果联系。
源于1640年代资产阶级革命的英国民主样态,在君主贵族势力与新兴资产阶级的力量较量与平衡中,演化出保留“君主立宪制”架构的议会内阁制,并主要以两大党制作为政治表达和政治动力机制。在其后的民主演进中,在保持“君主立宪制”不变的架构下,通过不断地持续改良和制度变革,逐渐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和民主制度体系的完善。
作为英国殖民地的美国,其政治思想和制度体系自然受到宗主国的影响,但经过1775年以后的美国独立革命,美国的政治制度体系更多地体现了“人为建构”的特征和多种政治力量的妥协平衡。美国的民主有了“成文宪法”宪政架构下的总统共和制,“三权分立”的制衡原则得到更充分的体现,也主要以两大党制作为政治表达和政治动力机制。
而源于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法国民主化历程,则更为曲折艰难而成本高昂,法国既没有像美国那样借助于一次革命而确立民主共和的架构,也没有像英国那样以渐进改良的方式把传统政治转化为现代民主政治。法国是在革命与复辟、共和制与君主制轮番较量中,“以进两步退一步”的曲折方式,一路跌宕而艰难地走向民主化的。 法国在经历了“五次”共和国的政治设计后,最终在第五共和国的架构下,建立起来“半总统制”的民主制度体系,其政治表达和运转机制则依靠其多党制的制度支撑。
所以,从现代性民主起源的“原生民主”的主要形态看,西方主要国家的民主生成路径和制度模式也是特点各异的。现代民主政治形态,从西方主要国家一路传播开来以后,经历几次民主化大潮的洗礼之后,在世界五大洲各个地域和各种文化宗教中播种扎根,更是展示了各具本土特色和文化特征的民主生成路径和制度模式。这其中也包括曾经深受西方殖民主义影响或作为其殖民地的东亚各国。
日本在受到殖民主义威胁后,自1868年明治维新后变法图强,从根本政治制度上作出一些列变革,1889年制定出以德国宪法为蓝本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建立起带有“二元制君主立宪制”的政治架构。但是其后日本国内军国主义势力兴起,君主立宪制下的议会内阁制运作遭到摧毁。二战后,在美国占领当局的主导下,“和平宪法”建立起来君主“虚位”的君主立宪制下的议会内阁制民主架构,经过二战后短暂的多党冲突的民主混乱时期之后,在1955年至1993年长达38年的自民党一党独大的威权型体制之后,走向了多党轮替的民主转型时期。
泰国是在英国和法国的殖民势力较量的平衡夹缝中,经过1932年的军事政变建立起了君主立宪制的民主架构。但多党制维系的民主体系架构,由于缺乏牢固的社会基础和稳定政党支持,长期处于被军人政变所颠覆和被军人政权所替代的间隙运行状态。经过1992年的民主运动后,文人民主政权似乎占据主导地位并稳定运行,但其中还是出现了2006年的军人政变推翻民选政府的事件,泰国的多党民主还得在军人干政的阴影下一路艰难前行。
日本在韩国的殖民统治客观上遗留了一些现代国家的行政因素,二战后在美国的主导下,韩国建立起了多党体系支撑的总统共和制,经过李承晚和张勉时期的多党民主混乱时期,1961年朴正熙的军事政变结束了多党民主实验。朴正熙的军事威权体制在国家主导的强制性发展之中,给反对党的存活留有少许空间并促发了政治多元化的社会基础。经过1987年的民主化运动,韩国多党体系支撑的总统共和制民主架构,才得以成型运转并趋于成熟巩固。
印度尼西亚独立后多党制支撑的总统共和制,则受到荷兰殖民政府的决定性影响,经过苏加诺领导下的多党混乱竞争和“有领导民主”的过渡,1965年之后的苏哈托军人集团夺得政权。苏哈托“新秩序”时期的威权发展体制,在大力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在催生着政治变革的各种促进力量。在1998年的政治社会动荡的狂潮中,印度尼西亚快速地走向了民主转型的快车道,多党制支撑的总统制民主架构再度运行。
菲律宾是在1935年美国人制定的宪法架构下走向独立,并开始其“美国模式”的两党制总统共和制运行的,中经1965年至1986年马科斯的威权与独裁统治后,在1986年一场疾风暴雨般的“人民力量”运动之后,多党制支撑的总统共和制,在经济基础薄弱和传统“庇护制关系”强大的的环境中艰难起航。
而在英国殖民政府影响下,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议会内阁制政府,在经历了二战后多党冲突的暂短民主实验期混乱后,各自由“巫统”和人民行动党一党独大式执掌政权,“半民主、半威权”的发展型体制长期保持稳定并有效运行。
中国台湾,从1945光复以后,直到1987年“戒严”解除,一直处于“两蒋”的威权统治之下,这一时期,台湾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李登辉主政时期,经过了六次“修宪”活动,台湾基本政治架构确立了“总统直选” 的“半总统制”体制。经过激烈曲折的“朝野之争”,2000年发生第一次政党轮替,2008年出现第二次政党轮替。台湾的民主化进程在政治社会乱象中艰难前行。从以上可以看出,东亚各国和地区的民主生成路径和制度模式,同样互有差异而各各不同。
不论是西方的“原生型民主”,还是东亚的“后发型民主”,由于不同的生成渊源和路径条件,各自形成了具有本土特征的民主模式和制度体系。民主的实现方式和制度样态的特殊性得以体现,这正是世界政治文明中民主生活丰富多彩的体现和保障。但多样性和特殊性并不能否定共同性和普遍性,各国“民主”之所以能够称为或有资格称为“民主”,应该具有共同和普遍的基本特征,否则则容易滑到民主相对主义、甚至民主虚无主义的泥潭。
我们可以看看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威亚尔达对各式民主应该普遍具有的核心原则的概括:一是定期、公平、带有竞争性的选举;二是基本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三是一定程度的多元主义和平等;四是军事力量服从文人权威;五是公共资金和项目上的诚实与透明。这些被威亚尔达视为民主的核心原则要求和最低限度的标准。
威亚尔达对基本民主原则的概括,是对熊彼特、达尔、亨廷顿和萨托利等人民主思想的进一步总结,核心的原则要求和制度要素也是一致的,是“西方中心主义”的,是从西方主要国家民主经验和制度特征出发来概括和归纳的最低限度的原则和标准。但也覆盖和涵括了后发民主化国家的最基本的民主原则和制度性标准,同样也是对东亚各国民主化转型后民主体系基本原则和制度性标准的概括和总结,具有普遍的制度意义。而民主化,则是指朝向民主路程的政治变迁,此种政治变迁过程的特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民主化程度的提高意味着:从低责任政府到高责任政府,从低度竞争选举(或不存在)发展到更自由公平的竞争选举,从严厉限制自由权利发展到适度保护公民和政治权利,市民社会中则从薄弱自主的社团(或不存在)发展到更自主更多数的社团。 这是普遍适用的民主和民主化的基本原则要求和制度特征。
从东亚“七国一区”民主转型的路径特征和制度模式来考察,东亚民主也体现了一些共同的民主原则和制度要素:一是国家权力的开放,允许各政党通过公平竞争的普选赢得政权;二是各政党依法公开建立并运作,平等对公共权力和公共事务施加影响;三是基本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的法律保障,言论自由和媒体自由的有效落实;四是公民社会的成长壮大,公民组织和社会团体合法公开运作。
东亚民主的以上制度特征构成了民主化转型的标志,其民主体制的稳定成熟和制度化程度也是其民主巩固的标志。
三、东亚政治现代化内在地要求民主化,但民主并不是政治发展的唯一价值目标。
在西方列强殖民化冲击和殖民地屈辱历史的刺激下,独立后的东亚各国奋起直追,开始了民族国家现代化的后发进程。东亚各国的现代化,一是以西方原发现代化国家为参照的目标和“原型”的,这是由无可奈何的世界现代化演进的历史缘起和梯进格局所决定的。二是现代化也是经济、社会和政治以及包括人的现代化的全面现代化。但并不是所有的“美好”都能同时实现,经济现代化与政治现代化、发展与民主、自由与秩序等等的矛盾和纠结,也使东亚各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同样面临着艰难的“价值次序”的先后选择。
首先,东亚后发现代化的历史逻辑要求的首要政治价值是稳定和秩序,这是一切现代化起步和推进的政治前提和政治保障。也就是说政治现代化的逻辑服从的是整体现代化推进的历史逻辑,在独立后贫瘠和混乱基础上开动的东亚现代化进程,更是应该把解决人民生存问题和保证民族国家统一作为重中之重的问题。也即政治现代化的问题首先必须服从经济发展和国家统一。政治现代化推进并不具有首选的或第一位的价值优先。
其次,从政治现代化的内容上来看,政治现代化是指传统的政治体系向现代的政治体系转型和转变的整个过程,既包括传统政治价值和政治文化的现代化,也包括传统政治管理的制度、方法和技术的现代化。这意味着从传统的以等级、特权和专制为核心的价值和制度,向现代的以自由、平等、民主和法治为核心的价值和制度的转变。 但由于东亚后发国家现代化的历史逻辑,要求政治现代化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现代化,政治发展的价值选择首先是稳定和秩序,这便是亨廷顿所说的:“首要的问题不是自由,而是建立一个合法的公共秩序”。 甚至为了“经济发展第一”和维护民族国家统一,不惜一切代价地强制性维护“稳定压倒一切”。
第三,但东亚各国的历史演进事实却是,在民族国家独立后,东亚各国别无选择、甚至不由自主地“选择”了西方式的多党竞争支撑的多元民主体制。为了夺取政权或影响政策,不惜政党之间恶斗和动员民众卷入的多党纷争的竞争性选举,成为了政治纷争的引爆器和社会动荡的角逐场,没有坚实社会基础和制度支撑的多党竞争民主,并没有给东亚各国提供“首要”的稳定和秩序,进而影响和延滞了经济发展和国家治理。这便是东亚各国经过多党冲突的民主初试期以后,普遍进入“威权主义发展体制”的历史根源。经济发展和国家统一的紧迫需要,使强制性威权体制有了一定历史阶段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东亚现代化进程曲折艰难,东亚民主化的实现还需要等待历史脚步通过的“威权过渡”的“弯道”。
第四,稳定、秩序和效率首先受到后发东亚各国的重视,但并不等于东亚各国人民不需要自己的民主和自由,更不等于东亚各国国情和文化不适合于民主和自由。经过“历史辩证法”的“威权拐弯”之后,进入80年代以来,东亚各国的快速经济发展引发了深刻的社会结构变化,阶层分化、中产阶级壮大和教育普及,利益多元和自由开放的现代社会日益形成。“自由民主”也从西方完全“舶来”的理念和制度,慢慢地在东方的大地上适应性地扎根开花,从而越来越成为东亚各国人民的自觉和自主的普遍要求。而这一切都在催生着政治民主化的历史性变革。从1986年的菲律宾,到1987年的韩国和台湾,再到1992年的泰国、1993年的日本,1998年的印度尼西亚,民主化转型的大潮在东亚依次展开,东亚的“民主雁阵”初现形态。民主作为政治现代化的内在构成和价值目标,并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有效形式,再次得到东亚各国人民的真诚追求和自觉认同。因为,在现今的全球化开放时代,民主反映了东亚政治文明发展的客观必然趋势,体现了东亚人民的内在政治要求。
四、东亚现代化历史逻辑要求发展逻辑与民主逻辑、手段性民主和价值性民主协调共进。
正如马克思毕生所追求的,人类社会的终极目标应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是每一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就此而言,人的自由和幸福应是最高和最终的价值目标。一切的人类社会创造和“人为产品”,相对于人的自由和幸福的终极目的来说,都是人为建构的手段和工具,这其中自然包括了人类的政治发明,包括国家、政府、政党和其他的社会制度,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和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也不过是实现人类最高自由和幸福的手段而已。
但人是自然而内在的社会性主体,是一种群居性理性存在。个体与个体之间自由的关联和易发冲突,也使个体性与集体性构成了人类社会中最基本的关系,两者之间的紧张和冲突也是永恒困扰人类智慧的结构性问题。对东亚各国来说,其被强制性打开国门后遭受的殖民威胁和殖民占领,刻骨铭心的殖民化屈辱刺激和催生了本土的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意识。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在此一世界现代化脉络和国际政治格局中,成为压倒性的集体奋斗目标,民族国家独立后的集体性生存和经济发展也成为了首要的价值选择和目标追求。
所以,东亚各国在国家独立、现代化自觉启动之后,经过一段多党竞争民主的混乱冲突教训之后,强烈的民族国家生存和现代化发展意识,使发展逻辑压倒了民主逻辑。而发展逻辑更多地要求社会的稳定和秩序,更多地要求集中国家权力和整合社会资源,更多地要求集体性的团结和协作。发展逻辑的紧迫性和首要性,要求在国家的强力主导下通过紧密的“政商联盟”和“对外开放”政策,而实现快速的战略性现代化发展。这便是东亚“发展型国家”所体现的“独裁发展”的逻辑。用埃文斯的语言来说就是,“典型的发展型国家乃是一个触角深入社会但又能保持其整体性的怪兽”。 而民主逻辑更多地要求自由平等、自主选择,更多地要求政治参与、自由表达,更多地要求政治多元、政党竞争。发展逻辑要求的集权、秩序和效率,与民主逻辑要求的自由、平等和参与,在“发展和稳定压倒一切”的东亚各国现代化初始时期,更多地构成了结构性的矛盾和冲突关系,而不是协调和互促的关系。发展逻辑压倒民主逻辑的同时,自然地“民主”也就成为了发展的“手段”。这时的“民主”只有在有利于经济发展、或有利于吸纳同化政治参与而维护威权体制的时候,才可能得到威权统治者的“认可”或“松绑”。在“发展型国家”的全局性现代化战略格局中,东亚各国的“民主”也只能是“发展型民主”,也即服务和围绕发展“核心”的民主。因此,民主的手段性和工具性彰显,民主的价值性和目的性“让位”而退居幕后。
但在威权发展后催生的利益多元和诉求冲突,成为东亚各国普遍的事实和结构性问题的时候,与自由、平等紧密相连的民主治理方式走便历史性地走向前台。当多元利益的纠纷和冲突普遍而正常,当暴力性、压制性利益解决方式成本不断增大而不再可行,“民主的制度和过程把相互竞争的利益纳入以言辞争胜的竞技场,并提供了能为争论的所有参加者所尊重的妥协方式,从而将分歧或争执会迸发成武装冲突或对抗的危险减至最小。” 这便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东亚各国民主转型发生的历史背景和历史合理性,因为民主逻辑适应了东亚现代化推进中的历史性需要,成为多元而开放的现代社会的政治治理方式,也是多元社会中民众普遍能够认同和接受、同时也能自主参与其中的政治治理形式。
其实,正如对于人的幸福而言,“吃饭”与“自由”同等重要,对于历史发展来说,发展逻辑与民主逻辑也同样重要。在现代化的不同历史阶段中,发展逻辑与民主逻辑的“先后选择”,只是出于现代化历史逻辑的残酷而做出的无奈选择。在东亚民主转型后国家治理的“民主平台”上,发展逻辑与民主逻辑、手段性民主与价值性民主的矛盾和紧张还会一再出现。但随着各国现代化发展的进一步繁荣和民主巩固的进一步成熟,两对关系的紧张和矛盾,也许会在人类“治理智慧”的进步中,更进一步地趋于协调共进。
五、民主的生成需要一定的社会基础性条件,但更需要政治主体的主动努力建构。
现代民族国家形态下的民主体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一定历史阶段上的产物,涉及更大地域、更多人口的政治管理和国家治理,是一个需要各种社会条件和系列制度加以支持的政治系统,因此,民主的生成和运作需要一定的社会基础条件的支撑和保障。
从世界各国具体民主生成过程来考察,各国民主初创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阶层结构和政治力量对比等等情况,都千差万别和各不相同,所以很难得出一个明确和统一的民主生成的社会条件清单和具体标准。单从“经济发展和民主”的关系来说,1960年李普塞特首先提出了一个基本的通则性论述。李普塞特通过将欧洲国家、北美国家和澳洲国家、拉美国家的民主程度与该国的财富状况、工业化指数、城市化指数和教育指数进行了比较研究。从中发现,相较于专制国家,民主国家具有更高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此,李普塞特提出一个相关性通则:“一个国家越富裕,它准许民主的可能性越多。” 自从李普塞特的开创性研究发表以来,其后引发了大量的关于民主与经济发展的实证性研究。1989年世界银行发现,人均收入在6010美元到21330美元之间的24个“高收入”国家中, 除去3个石油输出国的非民主国家,在其余的21个国家中,除了新加坡外,都是民主国家。亨廷顿甚至认为,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国家,处于“政治过渡带”,是最有可能发生转向民主化过渡。
虽然众多的实证性研究揭示了,在经济发展与民主之间确实存在着一种相当紧密的“关联”,但这种“关联”只是统计学意义上的“现象关联”,只是描述了一种“趋势陈述”(tendency statements),而非“绝对的规则”,更不是规律性的“因果关系” (causation)。 即不能得出经济发展就一定能够导致民主化,也无法具体说明在经济富裕的哪一个水平上就必然导致民主化。
其实,正如“国家”是一个人为的“艺术作品”,“民主”也同样是一个人为的“艺术作品”。经济发展及其带来的社会结构的变迁、民主自由意识的增长、中产阶级的壮大等,只是为民主生发提供了社会基础和“可能性”,但如何把“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更为关键的还在于政治主体的自觉自主的主观行动。拉斯托更是在研究“向民主的过渡”中发现,采纳民主规则永远是政治精英有意识的决定,一个国家绝不可能仅凭“一阵子心不在焉”的活动就“自然”确定了民主体制。 所以说,民主体制的确立,并不是经济社会发展后“自然而然”产生的必然结果,而是在民众抗争、政党互动和精英主导等合力的推动下“人为”建立的。
就西方民主发生的过程来说,在对欧洲民主从1650到2000年长时段的历史性系统研究之后,蒂利发现:1650年之后的欧洲,一切通向民主政治体的主要历史道路,都包含了旷日持久的抗争,民主源于民主抗争,并且动员和重塑着民众抗争。蒂利甚至认为,民主偶然产生于政治斗争的“中途”,而不是历史悠久的性格倾向或长期宪政革新的产物,是“有意斗争的无意结果”。
从对东亚各国民主从孕育到生发的整个过程的长时段梳理中,我们也可看出,东亚各国的民主生成过程中,也是充满着不断的主体抗争、甚至流血牺牲。日本从1870年代的“自由民权运动”,到1912年之后的“大正民主”时代,再到1945年之后的多党纷争,直到1993年的自民党政权的下台,期间激荡着政党及其民众抗争对民主体制建构的不断推动。韩国在1960年李承晚政权垮台、1980年的“首尔之春”和1987年的“六月抗争”中,更能看到反对党及其民众抗争对民主化进程的直接推动,期间不断发生有暴力冲突和流血牺牲。菲律宾1986年反对党领导的“人民力量”运动的大规模普遍抗争,直接冲垮了马科斯的独裁统治和开启了民主转型之门。印度尼西亚的苏哈托威权体制,也是在1998年反对党及其民众大规模的冲击下解体并走向民主化之路的,其间甚至发生了令人发指的人道灾难。而进入2010年,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世界各国人均GDP排名中,新加坡以人均42653美元高居第15位,但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富裕,并没有“自然而然”地演化出人们所期待的“民主化转型”。
贫穷不可能长久支撑“民主”,但发展也并能自然导致“民主”。长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提供了民众抗争和反对党活动的社会基础和条件。通过组织资源、物资资源和主体资源的支持和整合,反对党及其民众争取民主化的运动有了更大空间和更大的能量。在反对党和民众抗争的不断冲击和强大压力下,执政当局已切实意识到对普遍民主化要求的镇压成本已无限增加,威权体制的维系已不再可能,革命性变革已势不可挡。因此,历史跨进了民主化的门槛,在执政党与反对党直接的策略互动和协商妥协中,民主化生成在各方政治主体自觉的努力推动下变成了现实。
六、执政党与反对党的战略互动和理性选择,对民主转型的时机和路径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民主转型既然是发生在一定的经济社会基础之上和一定的政治背景之中,是政治主体人为推动和建构的结果,那么是谁在历史的大变局中扭转乾坤?是什么样政治主体在起着直接和重要的决定性作用呢?
以大学生、城市中产阶级、工人、农民为主体的大规模民众抗争运动,往往以与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经济社会问题为爆发点,间接性地推动政治变迁和间歇性地参与到民主化进程之中。民众抗议为反对党的社会动员和能量集聚提供了强大的社会支持基础和制度变革压力,但民众力量的组织化程度和抗议运动的主题提升,更多地是通过“政党中介”这一途径,集中到和作用于民主转型过程之中。
一般来说,利益集团和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等组织化团体,更多地是关注自身组织的利益和非政治化目标,在政治变革之中,它们可以为民众抗议运动提供组织支持和资源支持,同样也可以给政党组织提供组织、资金和人员的支持和补充。但其政治目标并不明确或其政治主张并没有系统的论述,其政治愿望的表达也是更多地通过自己所支持的政党组织作为“政治中介”。特别是在急剧变革的民主转型时期,有关政体选择及其民主宪政架构的设计和建构问题上,组织化团体的政治意志也是通过自己所支持的政党组织来表达和实现的。
民主转型和民主制度建构的直接推动者,在政体革命性变革的历史纷纭中,自然落在了组织化程度更高、政治主张更明确的各个政党身上。按照通常的划分,执政的威权集团内部可以分为强硬派(保守派)、改革派,反对派内部可以分为激进派、温和派。当然双方都存在不少的机会主义投机分子,但投机分子要想在民主转型中发挥作用,也往往要加入到一定的派别阵营中去,以便利用政治派别的组织化力量。从政治立场和政治主张来分析,执政阵营中的强硬派一般是现有体制的既得利益者,坚决不愿与反对派谈判和妥协,顽固维护过时的威权体制,甚至不惜诉诸武力镇压,强力打击要求民主的反对派和民众;执政阵营中的改革派对威权体制的认知更为开明和理性,更愿意在与反对派及其民众的对话协商中推进既有体制的改革和转变。反对阵营中的激进派也往往不愿与威权体制妥协,甚至坚决主张发动街头抗争、直至武装暴力来推翻威权独裁体制;而反对阵营中的温和派一般更为现实理性和愿意作出一定的妥协让步,不愿在民主转型中让社会和民众付出太大的成本和牺牲,主张在与当权者的对话和协商的基础上,非暴力平稳地推动体制转型。
从理论上来说,民主化转型进程中,最为关键的三对互动关系是:政府与反对派之间的互动,执政联盟中改革派与强硬派之间的互动,反对派阵营中温和派与激进派之间的互动。在环境各异的政治大变局中,不同的力量对比关系和策略互动,直接决定着民主进程的时机、过程和未来的制度建构。
按照亚当?普沃斯基的民主转型理论,如果执政联盟中的改革派同强硬派结盟,而反对派阵营中的温和派同激进派结盟,执政集团与反对集团两大阵营分隔对垒,双方势必拼个你死我活。如果改革派同温和派结盟,而温和派也愿意同改革派结盟,那结果就是“有保证的民主”。同时,政治变革中不对称的结盟也是有可能的:如果温和派同激进派结盟,而改革派又同温和派结盟时,由于激进—温和联盟,改革派只能接受“无保证的民主”。当改革派同强硬派结盟,温和派又与改革派结盟时,温和派只有接受一定程度的“自由化”,而威权体制在作出让步后仍旧保持下来。普沃斯基认为,对错综复杂的民主化转型过渡来说,最好的状态是改革派同温和派主动结成“民主化同盟”,并努力主导整个民主转型进程。 以便保证民主化转型过程的平稳顺利,并尽可能地较少不得不支付的政治和社会成本。
亨廷顿则按照不同的互动策略和民主转型的过程特征,把民主化转型过程分为三种类型:在“变革”过程中,执政联盟中的改革派和保守派之间的互动最为重要,如果改革派比保守派强大,变革才有可能发生。如果政府比反对派强大,如果温和派比激进派强大,变革才会发生。随着变革的深入,反对派中的温和派常常会与执政联盟合作,而反对民主化的保守集团则会退出执政联盟,这是执政者主导的转型过程。在“置换”过程中,政府与反对派之间、温和派与激进派之间的互动最为重要,反对派最终会比政府更强大,而且温和派也会比激进派更强大,执政联盟的分裂导致威权体制分崩垮台,反对派置换掉政府而主导民主化进程。在“移转”过程中,核心的互动是改革派与温和派之间的互动,而且二者都能够支配各自内部的反民主化团体,由于二者的势均力敌,改革派与温和派主动合作,相互协商妥协、分享权力,联手推动民主化转型过程的变迁和“移转”。
在已发生的东亚各国的民主转型中,我们同样也可以看到,执政联盟与反对派联盟的策略互动对民主转型的决定性影响。日本战后即建立了法律形式上的多党民主体制,执政党与在野党的分化组合,推动了战后初期的多党纷争和自民党一党独大体制的形成,同样执政党和在野党的多次分化重组,促成了1993年自民党长期执政的第一次终结,“多党轮替”从法律形式上转为现实政治生活中的正常状态。可以说,日本的政治转型,是在稳定立宪民主架构下通过平稳和渐变的方式而和平实现的,并没有发生制度完全重构意义上的革命型转型。泰国的民主化进程则更为艰难曲折,是在军事政变后军人政权主导下或间歇期中,分为多阶段、多次序而分步实现的,军人支持的政党与在野党的力量对比,影响和决定了泰国民主化进程的节奏和特征。而能否得到军人的支持,也是泰国各个政党能否执政和主导政治变迁的决定性因素。韩国的政治变迁,则一直处于执政党与反对党的冲突和紧张之中,反对党长期的坚持不懈和依靠发动民众抗议,一直对威权体制构成了强大冲击和挑战。在韩国1987年6月民主转型的关键时刻,执政党中的以卢泰愚为首的少壮派改革势力,最终战胜了以全斗焕为首的强硬保守派,并在多次与金泳三和金大中领导的反对派力量的协商谈判中,共同合作确定了韩国民主转型的阶段步骤和民主的制度设计。台湾地区的民主转型,则是在1986年民进党突然成立对国民党政权构成强大挑战的压力下,蒋经国用自己的无上权威压制住了国民党中的强硬派后开启的,国民党对民进党的容忍和让步,使民进党得以逐步发展壮大。其后李登辉在排挤了国民党中的“非主流派”的挑战后,逐步主导了台湾的民主化进程,并在与民进党的策略互动和实力博弈中,最终实现了总统直选和政党轮替。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则是在反对派和民众大规模抗议浪潮的直接冲击下,威权体制内部分裂突然崩溃后,由反对派“置换”威权集团而实现民主转型的。
从东亚各国的民主转型中,不难看出,执政阵营中的改革派越是强大、主动和自信,并能在与反对派的协商合作中主导整个转型进程,而不造成大规模的社会抗议和权力真空的,其转型过程就越平稳顺利,民主体制也能在其后较快和较好地运行。反之,威权集团内部腐朽不堪,威权体制分崩离析,社会民众积怨深厚,则执政阵营更易分裂,社会抗争更趋暴烈,整个转型过程更加动荡冲突,政治和社会成本代价高昂,其后的民主体制也较难稳定下来并有效运行。这两种案例在台湾与菲律宾的转型过程对比中最为明显。
七、民主转型后,民主体系的运转和巩固依赖于政党及其制度的稳定和健全。
从众多后发民主化国家政治转型中的比较分析中,可以得出的规律性通则是,各个转型国家政党的组织化程度和策略互动在推动民主转型中最为关键,同样在民主体系建立后,政党及其制度的稳定和健全,也是决定民主体系有效运转并走向巩固成熟的制度关键。
全球化背景中,后发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意味着现代社会结构的萌发形成并日益开放和多元,各个阶层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和政治诉求会被不断地激发出来。民主转型大门的开启,更是为转型后的政治参与提供了更为广阔领域,并伴随着宪政法律保护的更为自由的参与空间。广大民众长期被压抑的参与意识和自由主张,在初建的多元民主的宪政体制下,变成了突然释放出来的井喷式参与需求,加上“党禁”解严后多党林立和多党纷争的竞争性政治局面的激励性和动员性机制,都对民主化后的政治制度造成“参与超载”的强大负荷和压力,时刻考验着民主化后社会的政治制度化能力。而现代政治的组织化运作,决定了政治性“组织”是通向政治权力之路,也是政治稳定的基础。“组织政治参与扩大的首要制度保证就是政党及政党体系。在政治参与水平尚低时就形成适当政党组织的国家,很有可能会在扩大政治参与的道路上稳步前进,而那些在现代化过程之中政党之建立晚了一些的国家,政治参与的前程就不会平坦。” 亨廷顿的判断不仅适用于民主化之前的现代化过程,同样适用于民主转型之后的民主化过程。
民主转型之后,有法律保障的民主性政党及其制度的强大和稳定,其政治功能和民主化作用可以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可以用组织化、制度化的政党代表和表达机制,来日常性地同化、吸纳和集中民主化后激增的公民参与,使公民的政治参与更为规范和有序。并有效及时地反应到政治输入系统中,使公民的利益和要求在公共政治中得以高效表达和体现,以此来减少公民的无序参与、街头抗议和暴力冲突的可能性,保证民主体系不受非法和混乱的冲击和干扰。二是政党的强大和稳定,可以稳定有效地促进政府稳定和政局稳定,减少政党频繁的分化重组而导致的政府混乱和解体,使持续性的法律和政策的制定有了稳定的政府中枢。三是有强大政党支持的民主政府,在持续性地制定和执行有效法律和政策的基础上,才能使民主体系的治理能力得以充分体现,才能使民主体系展现比威权独裁体制更高的活力和效率,从而使民主政府和民主制度体系得到公民普遍的认可和支持。民主体系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在政治稳定和社会繁荣中不断地扎根社会,民主逐渐成为了公民的政治生活方式和社会行为习惯。
从东亚民主转型后的民主体系运作中,可以体现出民主巩固与政党体系的紧密关系。在日本,由于民主宪政规则的长期深入人心,以及各政党的自觉严格遵守,在1993年多党轮替后,虽然由于执政党和在野党不断地分化重组,导致首相和内阁的频繁更换,甚至出现“十年九相”的政治局面,但各个政党的政治功能仍能有效发挥,政党制度虽有变革但仍能保持相对稳定,因此,并没有太大地影响到日本政局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而泰国由于军事政变和文人政权的交替循环,而且军人政权长期处于主导地位,各个政党一直处于软弱而分散的依附性状态,加之不断的政党分化与重组,泰国一直很难形成强大的政党形态及其政党制度。在1998年他信领导成立的“泰爱泰党”,在取得政权并成为一党独大的执政党后,快速形成的强大政治能量,时刻冲击和威胁着泰王、军事集团和传统政治力量的各自权威和利益格局,因此,也难逃在军事政变后被强行解散的命运,泰国政党的命运也在左右着泰国民主化的进程和命运。韩国在1987年民主化后,在多党政治势力的分化重组中,逐步平稳形成了大国家党与民主党“保革对立” 的稳定政党格局,两大党在民主竞选基础上的和平轮流执政,基本保证了韩国民主化进程的顺利推进和趋于成熟。台湾与韩国的政党演化进程类似,在1986的民进党成立,及其后的“党禁”解严后,出现了多党竞争的过渡性政治局面。在2000年民进党取得政权实现第一次政党轮替后,亲民党和新党等弱小的政党逐渐被边缘化、甚至被泡沫化后,基本形成了国民党与民进党“蓝、绿”对立的两大党格局,在2008年国民党再次夺回政权实现第二次政党轮替后,台湾的民主化进程在政党制度稳定的基础上趋于常态化成熟。而印度尼西亚在1998年急促的民主化后,在种族和宗教等社会结构多样化的基础上,形成了“碎片化”的多党林立的不稳定政党格局,直接影响了民主转型中的政治进程和稳定。2004年以后,苏西洛领导的民主党的崛起和强大,给印度尼西亚的政治变革带来了稳定之源,2009年苏西洛民主党的再次执政,也许会为印度尼西亚的民主治理和民主巩固提供政党制度的保证。菲律宾自1986年快速民主化运动之后,一直处于“个人化”政党制度的困扰之中,各个政党完全跟随领袖个人的兴衰沉浮而起伏聚散,加上地方豪族势力的根深蒂固和“庇护制关系”的盛行无忌,强大的政党和稳定的政党体系始终难以形成,给菲律宾的民主化进程带来持久的考验和冲击。
与以上所有情况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新加坡和马来西亚,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由于一直保持着稳定而强大的执政党垄断政权,一党独大的政党体系持续有效,由此保持了政府的长期稳定和政策的长远高效,也同时使“半民主”体制长期得以维系。从这一侧面,也反证了政党及其制度体系的稳定,对各国的政治变迁和民主化进程有着直接的决定性作用。
八、从民主转型到民主巩固和民主社会的成熟,东亚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
民主,体现着人类政治文明的艰难业绩,代表着一个文明国家的政治成熟,在日益现代化的开放和多元的政治共同体中,民主更是广大民众普遍的政治理想和追求。然而,不论是对原发型的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来说,还是对广大后发国家的政治现代化来说,系统而精致的“民主不可能一夜之间成熟起来,它需要长时间的,几十年甚至几代人的文化变迁和政治制度发展”。 这需要人类对民主化的进程有足够的耐心和理性。
对东亚各国的后发民主化历程来说,民主转型的开启,只意味着威权独裁时代历史合理性的结束,一个新的政治变迁时代的开始,东亚各国从此走上了民主化的新的政治发展旅程。如果要在民主宪政架构下,巩固新的民主制度体系和推进新的民主社会生活,还需要从制度、文化到生活方式等各个层面,全面地进一步推动民主化的发展和进步。
如果说,东亚威权型体制在完成“威权发展”的阶段性历史使命后,在面对反对派和民主抗议要求的民主化压力下,开放党禁、解除报禁,并允许多党竞争、合法竞取国家政权的时候,即意味着“民主转型”之门的开启。那么,“民主转型完成的标志是,只有通过选举的政治程序才能产生政府成为广泛共识,政府权力的获得则是自由和普遍选举的直接结果”。 如果按此操作性标准,东亚“七国一区”可以说都已完成“民主转型”。此后的民主化进程,只是民主架构开启之后的民主的巩固与民主社会的成熟。
民主转型由于以制度性和竞争性的自由选举为标志,因此,其开启过程和是否完成,较易确定和达成共识。而民主的巩固和民主社会的成熟,则由于是一个较长历史时期的政治文明任务,是一个需要持续完善提升的文明连续体,具有阶段性的发展任务和阶段性的过程特征。因而,对于民主巩固则有着从简单到复杂、从低度要求到高度要求的不同界定和标准:
奥唐奈尔和施密特提出“民主巩固”的最低要求:即“秘密投票、普遍的成人投票、定期的选举、政党竞争、承认和允许建立利益协会及其行政机关负责任”。 亨廷顿则根据民主转型后多党轮替的规律,提出一个民主巩固的“两次政权轮替的测试模式”(two-turnover test),通过这种测试,如果在转型时期内第一次选举中掌权的政党或集团在此后的选举中失去权力,并把权力移交给那些在选举中的获胜者,而且,如果这些选举中的获胜者然后又和平地把权力交给后一次选举中的获胜者,那么,这样的民主政权就可被视为已得到初步巩固。亨廷顿认为,“通过选举选择统治者是民主的核心所在,只有统治者愿意按照选举的结果来放弃权力,民主才是实实在在的。” 普沃斯基则更重视各方政治势力和组织对“民主规则”的自觉认同和严格尊重:“当所有重要的政治团体将体制内主要的政治制度视为政治竞争的唯一正当的架构并且遵守民主的游戏规则”时,该民主体制就被认为得到了巩固。 这便是普沃斯基所高度概括的:民主被视为“城镇中的唯一游戏”(the only game in town),也即民主被视为“最佳的政体选择”。 戴蒙都罗斯则从什么对民主构成挑战的反向视角,提出了民主巩固的最低标准,他认为,只要没有出现对民主制度合法性的挑战和重要政治团体对行为规则的系统性违背,即可视为民主得到了巩固。 不论是正向或反向的界定,民主巩固的最低标准都强调的是各方政治力量对民主规则的严格遵守和真诚认同。
考察民主巩固,如果从民主制度意义上向前更近一步,就进入到更大的民主政治与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子体系之间相互支持性关系的建立和巩固上,也就是更深层次上的民主巩固和民主社会的生成。普沃斯基更进一步指出,新生的民主政权要继续巩固,必须解决四个问题:必须建构一个竞争活动的制度框架;必须建立一个竞争性的代议政府;经济活动中的冲突必须在民主制度的渠道内解决;军人必须在平民控制的范围内。
林茨和斯泰潘则系统论述了民主巩固的不同层面和意义,从行为、态度和制度三个层面全面界定了民主政体巩固的操作性定义:
就行为层面而言,一个巩固的民主政体之中,没有重要的民族、社会、经济、政治或制度性的行为者将重要的资源用于建立非民主的政体,或者用于暴力,或者用于寻求外国的干涉从而获得独立。
就态度层面而言,一个巩固的民主政体之中,绝大多数民众都具有这么一种信念,即民主程序和制度是治理社会集体生活最合适的方式,反民主体制力量的支持者非常少,或者是或多或少地被孤立于民主的支持者。
就制度层面而言,一个巩固的民主政体之中,全国范围内的统治力量和非统治力量都服从特定的法律、程序和制度,并且习惯于在这些法律、程序和制度范围内解决冲突,而这些法律、程序和制度产生于新生的民主程序。
总之,林茨和斯泰潘认为,随着民主的扩展、深化和深入人心,民主变成为一种常规,深深地“内化于”(internalized)社会、制度、甚至心理生活之中,同时也内化于以成功为目标的算计过程之中。 。也就是说,从民主转型到民主的巩固和民主社会的成熟,是一个连续发展和不断完善的进步过程,涉及民主制度的完善、民主公民文化的强盛和民主生活方式的形成,是一个民主公民素质不断提高、民主生活惯例化和日常化的提升进程。
对照民主巩固的进程和标准,东亚各国的民主都“还在路上”,各自处于不同的发展成熟阶段。日本可以说是民主稳定和巩固的国家,从二战以后建立的民主体制,虽然历经多党纷争---一党独大---多党轮替的各种变化,以及众多的首相和内阁替换、甚至“十年九相”,但民主宪政体系从未被颠覆,民主规则和民主化生活已扎根社会和深入人心。而泰国则在民主化的道路上一路曲折前行,军事政变和文人政权交替轮换,并且军事集团从来都是更为有力的干政力量,民主规则和制度还是有被颠覆和蔑视的可能。民主规则和程序还需要王室力量、传统地方势力、军方强人、新兴财团以及各政党和民众的自觉遵守和真诚支持,民主的社会基础和民主的公民文化还需漫长的培育和壮大。韩国和台湾地区,都已经历了“两轮政权轮替”的检验,民主规则也已得到基本的遵守和民众认同,民主竞争也已成为取得政权合法性的唯一方式,但在“分断性民族国家”的格局下,朝鲜半岛和台海两岸的和平稳定和统一进程,也许是未来影响民主化进程的主要因素和变量。印尼和菲律宾的民主转型都是在突发性的危机冲击下,匆忙上路和起航的,虽然两国也已经受了“两轮政权轮替”的考验,军事政变推翻民主政权的可能性已微乎其微。但两国都面临的民族分离主义的干扰、传统政治势力的强大和习俗性“庇护制关系”的根深蒂固,加之经济社会发展的迟缓和贫富差距的巨大,都在时刻冲击和考验着民主体系的治理能力和应变能力,两国民主巩固之路还可能更加漫长和艰难。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民主进程还处于特定的历史阶段,虽然人民行动党和巫统的执政地位和能力还未受到根本性的挑战,但国际民主化大潮和国内多元社会的形成,都在促发和积累着反对党和民主化的力量,多党轮替的民主化转型在什么时刻和条件下来临,都还有待历史老人来回答。
九、东亚各国民主生成的路径特征、制度体系和成熟程度都互有差异,并不存在统一模式的“东亚民主”。
通过对东亚“七国一区”从殖民化到民主化过程的系统梳理,可以看出,东亚各国民主生成的路径特征、制度体系和成熟程度都互有差异:
从民主生成的路径特征来看,在近代西方殖民化威胁的冲击下,东亚各国开始了不同的危机应对之策,并影响了各自其后的民主因素引进和民主生发的不同路径。日本虽免除了被殖民化的命运,1868年明治维新之后开始了现代国家的构建,在“自由民权运动”和“大正民主时期”积淀了一定的民主制度要素和行为习惯,但都毁于军国主义势力的崛起和侵略战争之中。日本在二战后美军占领当局的主导下重新开启了“第二次民主化进程”,民主进程自此以后在渐变中从未中断。泰国同样幸免于被殖民化的屈辱,但在1932年民主进程开启之时,就受到军方力量的主导和左右,并一直处于军人主政和文人民主的交替循环之中,民主化进程时断时续一路艰难。韩国和台湾从光复之初,就受到冷战格局和民族分断的撕裂,并一直受到这一困局的极大影响,在威权发展的现代化基础上,两者都从80年代后期开始了比较平稳的民主转型,此后民主化进程也曾未中断或逆转。印尼和菲律宾在近代被殖民化之前,还处于分散性的传统型部落社会,是在抗击殖民主义的过程中才逐渐形成和凝聚起民族意识和国家认同。两国都经过独立初期的多党纷争后,相继进入了威权发展时期,却都在突发性动荡危机中匆忙走向民主转型之路,民主进程时刻还受到分离主义势力和传统政治力量的挑战。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与印尼、菲律宾的现代化起始有所相似,也是从传统型部落社会,走向独立的民族国家,经过多党纷争的混乱时期之后,进入了长时期的一党独大的威权发展时期。
从民主转型后的制度体系来看,日本和泰国都保留了传统的君主制形式,在君主立宪下实行议会内阁制,日本经历了多党纷争、一党独大,再到多党纷争和两党制初现的过程,泰国则处于多党纷争和政党分化重组的不稳定状态。韩国和台湾则在民主转型后形成了半总统制的政治架构,经历政党的分化组合后,也都呈现出两大党制的制度形态。印尼和菲律宾在急剧民主转型后,还是保留以前的总统制政治架构,政党体系还处于多党纷争和不断重组的时期。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则实行的是议会内阁制,新加坡的国家元首是民选总统,马来西亚的国家元首则由“统治者会议”从九个州的世袭苏丹中选举产生,轮流担任,两国都由一党独大的执政党或执政联盟长期执掌国家政权。
从民主巩固的成熟程度来看,日本可以说从战后一直都是多党民主国家,民主程度最高。泰国的民主体系时常受到军事政变的挑战,民主进程时断时续,严重影响了民主的持续性巩固。韩国和台湾属于新兴的民主体系,民主进程已进入巩固阶段,民主成熟程度会继续走高。印尼和菲律宾的民主体系,还要等到政党及其政党制度稳定之后,才能逐渐走向巩固。而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民主进程,还要接受未来能否经受得住多党轮替的考验。
东亚各国现代化进程和国情状况互有差异,在受殖民化影响程度、历史政治传统和文化、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分化结构等等方面都各不相同。如果说制度是影响人们行为的重要内生变量,是模塑和决定行为的结构性因素,从东亚各国的民主制度生成的路径特征、制度体系和巩固程度来考察,可以说并不存在统一模式的“东亚民主”。
十、东亚各国民主的未来取决于人民的选择。
经过艰难曲折的现代化历程,东亚各国都通过各自不同的方式和路径走上了民主发展的道路,“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
东亚各国的民主进程,也都经历了从被动到主动、从朦胧到自觉、从外在到内在的磨砺和洗礼,从最初民主因素的移植性引进,到民主形式的适应性转化,再到民主制度的创造性追求,民主已在东亚的大地上生根、开花、结果。
如果承认现代社会日益开放多元的发展趋势,如果承认多元社会必然会有多样化的价值与利益,如果“社会中价值与利益的冲突是天生的,正因为我们有分歧,所以才需要民主,民主就是不用暴力而能解决冲突的制度体系。”
也正因为民主的价值和制度性功能,民主成为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追求,成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智慧成果,成为文明国家政治成熟的制度标志。
未来是未知的,但民主的发展是肯定的。我们不能对抗未来,因为时间站在民主一边。
未来如何?未来取决于人民的选择!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