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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进 李海亮:抓住“关键少数”推进依法治国
2017年09月27日 14:18 来源:人民论坛网 作者:任 进 李海亮 字号
关键词:治国;领导干部;法治;关键少数;习近平

内容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改革创新能力的论述,是其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领导干部综合素养和基本能力的新要求。

关键词:治国;领导干部;法治;关键少数;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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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并积极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对提升领导干部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能力,特别是法治素养、创新能力,作了许多重要论述。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改革创新能力的论述,是其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领导干部综合素养和基本能力的新要求。

  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和纪律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靠国家治理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质干部队伍”。领导干部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管党治党的能力。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把领导干部尊法放在第一位,着力培育法治信仰。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之前,我们通常提的是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在准备这次讲话时,我反复考虑,觉得应该把尊法放在第一位,因为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首先要解决好尊法问题。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行为遵守法律。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

  学法懂法是遵纪守法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或多或少都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还很不够,必须加强学习,打牢依法办事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他希望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他特别强调,领导干部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要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另外,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治素养是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用人导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要抓紧对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实绩的考核制度进行设计,对考核结果运用作出规定”。为此,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除了主观因素外,还要完善机制。因此,要表彰那些法律思维意识比较强、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并推动发展的优秀领导干部。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领导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领导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对那些不依法办事,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造成重大损失,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领导干部,依法追责。

  事实表明,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和纪律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对现在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大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种现象不改变,依法治国就难以真正落实”。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法治思维,杜绝人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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